網站、微信公衆號並非「法外之地」!今年,梅州市立案查處網絡廣告違法案件23宗

近日,梅州市工商局指導大埔縣工商部門查處了一宗利用微信進行虛假宣傳案件。大埔縣某超市利用其微信公眾號發佈“中國最便利的網上超市……”絕對化用語廣告,被市民舉報,經大埔縣工商部門調查,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該廣告屬虛假宣傳,目前已被責令立即停止發佈,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紮實開展2018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加大對虛假違法互聯網廣告的監管整治力度,除加強對傳統互聯網領域的違法廣告監管規範外,還將商家微信、微博、公眾號、二維碼等移動終端媒體廣告納入監管範疇,積極回應群眾關切,努力實現對網絡廣告信息的常態化有效監管。1至9月,全市立案查處網絡違反廣告法律法規案件23宗。

梅州市工商局相關數據顯示,近年來,隨著企業越來越多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廣告宣傳,該局在互聯網廣告監管工作中發現和接到此類投訴舉報呈現增長趨勢,部分企業網站、微信公眾號內容存在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如:在公眾號功能介紹、企業信息簡介或公眾號推送信息等廣告內容中出現“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若查實違法行為,將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進行處罰。

梅州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提醒,網站、微信等新媒體並非“法外之地”,其廣告宣傳行為同樣受有關法律制約,企業一定要遵守《廣告法》規定進一步規範企業網站、微信公眾號內容,若無法律認可事實依據,不要使用“最”字等絕對化用語,避免發生違法行為。

【全媒體記者】馬發洲

【通訊員】鍾匡英 陳飛

网站、微信公众号并非“法外之地”!今年,梅州市立案查处网络广告违法案件23宗

【作者】 馬發洲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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