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今年首例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9月21日上午,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郝某福、郝某、郝某富等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兩年六個月、一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這是自全國上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應縣人民法院宣判的第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標誌著應縣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入了新階段。

「扫黑除恶」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今年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6年6月份,被告人郝某福因瑣事與他人發生爭執,先後用菜刀、木棍將被害人周某砍打致輕傷;2016年12月份,被告人郝某夥同其父親郝某福、叔叔郝某富三人藉故生非,先後在迎新酒店門口和貓村用鐵製皮帶頭和斧子將王某毆打致輕微傷;2016年12月份,郝某福等三名被告人在城下莊村用鋼管將向其催要欠款的張某毆打致輕微傷;2016年,被告人郝某福夥同郝某採用軟硬兼施、長期滋擾等手段強迫貓村的張某將其經營的養豬場賣予自己建樓。

應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郝某福等三名被告人動輒糾集在一起,逞強耍橫、倚強凌弱,三人的行為已分別構成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犯罪,故作出如上判決。

「扫黑除恶」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今年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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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開庭採取部分公開審理的方式,省市縣檢察院的相關人員、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喬瑞文、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的成員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掃黑除惡成員單位代表來院觀摩了庭審現場,中國庭審直播網等網絡直播平臺對庭審過程進行同步公開直播。

「扫黑除恶」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今年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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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集中公開宣判,充分彰顯了應縣人民法院掃黑除惡的堅強決心和勇於擔當、敢於亮劍的堅強意志,有力打擊了地方惡勢力的氣焰,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下一步,應縣法院將繼續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積極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從嚴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努力為保障全縣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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