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廣州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今年1-8月,廣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22起,處理182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9人。中秋、國慶將至,為強化警示教育,廣州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市民防辦原黨組書記、主任羅建國違規組織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私用等問題。2013年至2015年,羅建國在擔任市民防辦黨組書記、主任期間,帶頭並縱容下屬多次違規組織公款吃喝和公款報銷個人吃喝費用,共計109.24萬元;2014年至2015年9月公車私用共93次,公款報銷汽油費和路橋費共計0.93萬元; 2013年6月帶隊到巴西等國公務考察期間,違規組織參觀旅遊收費景點並公款報銷景點費用。此外,羅建國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等嚴重違紀問題。2017年12月,羅建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2.廣州粵瑞控股有限公司領導人員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活動問題。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廣州粵瑞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何兆升兩次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活動,費用共計4972元;12次違規以業務招待費名義公款報銷個人吃喝費用共計7909元。同期,該公司原總經理凌勝平113次違規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活動,費用共計11.31萬元,並以業務招待費名義在企業及其下屬公司報銷。調查發現,該公司的監管單位越秀區財政局(區國資局)副局長馬偉榮先後11次違規接受用公款支付的宴請,費用共計1.55萬元。2018年4月,凌勝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何兆升、馬偉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款項被收繳。

3.廣州市第四十四中學原副校長劉月勝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劉月勝在擔任廣州市第四十四中學副校長期間,利用分管學校後勤工作的職務便利,先後8次違規使用學校公車加油卡在惠州市、河源市等地為個人私家車加油,油費共計2522.14元。2018年6月,劉月勝受到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4.番禺區社區建設指導中心副主任王敏華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問題。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王敏華先後3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宴請和卡拉OK娛樂活動安排。2018年7月,王敏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厲行勤儉節約、移風易俗、文明過節,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嚴禁用公款購買月餅贈送領導幹部;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活動;嚴禁用公款吃喝、旅遊與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將走親訪友、外出旅遊等非公務活動納入公務接待範圍;嚴禁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嚴禁參與賭博活動;嚴禁違規打高爾夫球。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抓好節日期間明察暗訪、督導檢查、信訪舉報辦理、輿情處置等工作。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隱形變異的新動向新表現,對節日期間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露頭就打、快查嚴辦、嚴肅問責,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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