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組向「八大領域」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作風專項巡察情況

南昌新聞網訊 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7月12日,市委組織5個巡察組對深化改革、生態環境保護、脫貧攻堅、營商環境、重點項目建設、安全生產、掃黑除惡、民生等八大領域開展了“怕、慢、假、庸、散”作風問題專項巡察。巡察結束後,市委書記專題會、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聽取了巡察組工作情況彙報,並同意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和提出的意見建議。2018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分別帶隊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縣區(開發區)黨委(黨工委)分管領導進行了反饋,並將涉及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按規定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處理。

深化改革、脫貧攻堅領域的問題有:作風建設責任制落實方面,作風建設責任未壓實;存在形式主義,整改未結合單位實際;壓力傳導層層遞減。“怕作為”方面,思想包袱重,不主動履行改革牽頭職責;發揮改革的主觀能動性不夠;改革工作中存在選擇性改革問題;怕麻煩、怕負責,一些扶貧政策在執行中走樣。“慢作為”方面,對國家和省裡確定的改革試點重視不夠、推進滯後;貫徹落實上級改革決策部署遲緩;扶貧政策落實慢、問題整改慢。“假作為”方面,抓改革韌勁不足、前緊後松;重點改革任務未制定方案和推進計劃;改革空轉情況突出;對推動落實精準脫貧基本要求認識不清、執行不到位。“不作為”方面,把深化改革等同於一般性業務工作,未體現改革的實質;責任擔當不強、主動作為不夠;黨員幹部落實脫貧工作不深、不細、不用心。“亂作為”方面,改革統籌協調、調度督導職責履行不到位;溝通銜接不到位、改革合力未形成;執行脫貧攻堅政策有偏差;少數扶貧幹部作風鬆散。

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問題有:作風建設責任制落實方面,組織學習不夠;貫徹落實上級精神和本單位實際結合不夠緊;一崗雙責意識有待加強。“怕作為”方面,不敢擔當,該扛的責任沒扛起來;一些老問題得不到解決。“慢作為”方面,執行上級要求的整改工作拖拉、效率低下。“假作為”方面,問題調查不細緻不深入,應付了事。“不作為”方面,履職盡責不到位;有些工作方法治標不治本。“亂作為”方面,職能部門對部分環保工程的設計、建設和管理監管不到位;未與上級各部門密切配合,整改合力未形成。

營商環境、重點項目領域的問題有:作風建設責任制落實方面,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未完全落實;落實監督責任不夠有力;對作風整治工作落實不力。“怕作為”方面,有難度的事情不願幹;行政審批權力存在未完全接下的問題。“慢作為”方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不到位;項目建設審批程序繁瑣、要件多、週期長;“一站式”服務還沒有完全打通;招商引資過程中重簽約、輕落地;重點項目推進不力;工程進展緩慢。“假作為”方面,權力清單不詳;存在虛假招商、招商項目數據不實、重複簽約的問題。“不作為”方面,對重大重點項目的推進監督流於形式,跟蹤服務不夠;重點項目建成後未發揮應有效應;項目建設監管缺失;服務意識不強;工作推諉。“亂作為”方面,“放管服”改革不堅決不到位;項目資金 管理、使用不規範;違規支付工程款;項目工程未招標。

安全生產、掃黑除惡領域的問題有:作風建設責任制落實方面,學習宣傳責任壓實不夠;領導幹部的“頭雁效應”未充分發揮;監督執紀問責偏輕偏軟。“怕作為”方面,遇到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繞道走。“慢作為”方面,執法監督隨意性大,效率低下;抓工作為群眾考慮不多;辦事拖拉,服務意識不強。“假作為”方面,問題整改打折扣,未做到真查真改;貫徹上級部署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未層層落實。“不作為”方面,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村幹部涉黑涉惡問題重視不夠;對長期積累和歷史遺留的問題,不願下工夫。“亂作為”方面,幹部規矩意識淡薄,基礎業務管理混亂;幹部懶散,隨意脫崗;幹部日常管理缺乏長效機制。

民生領域的問題有:作風建設責任制落實方面,傳達學習不到位;貫徹落實中存在形式主義;領導幹部“頭雁效應”未形成。“怕作為”方面,對熱點問題瞻前顧後,怕擔責;爭取上級項目不力;工程項目資金撥付效率不高;工作存在畏難情緒。“慢作為”方面,抓工作效率不高;重大重點項目推進緩慢;深入一線督促指導不到位;工程驗收及結算緩慢。“假作為”方面,對檢查組指出的問題虛以應付假整改。“不作為”方面,缺乏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和服務精神;未有效發揮財政資金功效,資金滯留在賬戶上。“亂作為”方面,財務管理不規範;工程項目存在未公開招標問題;擠佔、挪用專項資金。(南昌日報記者 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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