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乡镇道路“路长” 配发警用摩托

我市为乡镇道路“路长” 配发警用摩托

巴中晚报讯(记者 石耀东)

为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 路 长 制 ”管 理 机制,市委、市政府下拨专项资金为全市66 个农村派出所采购了警用摩托车和执法安全防护装备,并于28日进行了集中发放。

28 日,一批新摩托车整齐排列在市交警支队门前,这些警用摩托车马力足,性能突出,均配有 LED 闪灯,大功率双喇叭,十分吸引眼球。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巴中地处山区,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此前就有“路长”在驾驶警车进行巡路时,因机动车不能通行而未能及时到达堵点位置,无法及时疏堵保畅。为此,市委、市政府集中采购了 66 辆二轮摩托车,由巴中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分配给全市66个基层派出所,也就是乡镇路段的“路长”手中,利用摩托车机动、灵活、通行能力强的特点,加大对动态交通违法的管控力度,提高路面交通事故快速处置能力和道路通行效率,也便于协助逃逸事故的实时管控和追缉等工作。

我市分为县(区)、乡(镇)、村社六级“路长制”。即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路长,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总路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一级路长,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二级路长,公安交警、派出所、交通运管等单位负责人任三级路长,村委会主任任四级路长。路长特别是基层路长主要任务为秩序维护、路面巡查、安全宣传、应急处置、监督指导和隐患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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