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起因,是崔永元公開了范冰冰的劇組勞務合同,這份陰陽合同讓收入達到6000萬的范冰冰,只進行了1000萬的申報納稅,而如此高薪酬只演出4天的表述,直接引發了中國貧富嚴重分化的階級矛盾。
為什麼崔永元選擇手撕《手機2劇組成員呢,因為15年前,在拍攝《手機前,馮小剛拜訪崔永元,說電影裡有個主持人欄目叫《有一說一,想要藉助崔瞭解當時他主持的《實話實說流程並邀請崔演出,崔雖然回絕,但是很熱心的給出了很多資料和建議。
但是後來《手機上映,完全複製《實話實說的有一說一),其主持人嚴守一被塑造成一個出軌的偽君子,節目上是厚道老實人,私下裡卻出軌女下屬,後來還讓出軌對象,也就是范冰冰演的武月頂替了自己的工作崗位。
正好,當電影熱播的時候,崔已經離開了(實話實說),並且女主持人和晶接替了他的節目。
很多觀眾直接把嚴守一和崔永元進行了對號入座,流言四起,崔永元的家人遭到了嚴重的傷害,甚至崔永元自己的妻兒都對崔產生了懷疑,而馮小剛認為自己只是開了個玩笑,絕不認錯,從此崔永元和馮小剛徹底絕交。
而今年5月份,馮小剛又要開拍(手機2),崔永元憤怒了,直接聯繫編劇劉震雲是否有這回事,劉一口否認,說劇名是(朋友圈,讓崔放心)。
然後,馮小剛在微博曬出《手機原班人馬齊聚的照片,並聲稱要開拍《手機2,這讓崔永元徹底爆發了,騙人一次就夠了,還想騙第二次?就像嚴守一的經典臺詞一樣,做人要厚道啊。
於是,崔永元開始了報復行動,為什麼手握一抽屜演員陰陽合同的崔永元選擇了范冰冰進行開火呢,因為范冰冰發了這麼一條微博。
處於爆發邊緣的崔永元,立刻翻出了范冰冰的合同進行曝光開火,這一下捅破了娛樂圈的稅收黑幕,也引發了中國百姓對整個富人階層長期偷稅漏稅的憤怒。
娛樂圈的稅收黑幕
整個娛樂圈是有潛規則的,那就是不繳稅或者少繳稅,這個習慣從劉曉慶開始就沒斷過,這是一個黑幕,但是從來沒人去揭開它,大家心照不宣。
以這次范冰冰的合同為例,小合同註明薪酬一千萬,這個是上報稅務局進行納稅的,而大合同則註明薪酬5000萬,連范冰冰隨行的化妝師月薪都有8萬,一併由劇組支付。
也就是說,范冰冰6000萬的收入,只按照1000萬進行了納稅,這個潛規則一旦曝光在臺面上,就很難救了。
按照我國現行稅法規定,影視、演出、表演所得屬於勞務報酬,按3級累進稅率表納稅。
按照這個稅表,如果曝光的陰陽合同屬實的話,收入6000萬的范冰冰應該納稅2400萬左右,但是實際上她納稅了多少呢,按1000萬收入計算則不到400萬,直接涉嫌偷稅2000萬元,在應納稅額中佔比,直接超過法律紅線30%。
根據我國逃稅罪的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應納稅額是2400萬,逃稅2000萬,逃避納稅款佔應納稅額佔比83%,遠超30%紅線,2000萬的金額無論從哪個角度說都稱得上是數額巨大,如果崔曝光的合同被稅務部門給坐實,那麼范冰冰最少也要被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那麼有沒有明星因為逃稅被處罰的先例呢,有,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採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等手段偷稅漏稅達1458.3萬元。後因數額巨大,劉曉慶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蹲了一年監獄,並處以天價罰金。
所以,這一次范冰冰攤上大麻煩了,要怪只能怪馮小剛,直接點燃了崔永元的火藥桶,把潛規則給捅上了媒體放到了檯面上曝光。
而據目前網絡爆料,類似於這種明星陰陽合同避稅的行為,並非個例,而是普遍現象,只不過以前無人管而已,這一次由范冰冰引起的稅務稽查風暴,很明顯會波及整個娛樂圈,高收入的明星群體卻不負擔應有的納稅義務,這很明顯不符合富人多繳稅,窮人少繳稅的現代稅務理論核心。
富人偷稅漏稅致個人所得稅淪為工薪稅
除了范冰冰為代表的娛樂圈之外,其實整個中國的富人階層,都存在嚴重的偷漏稅問題,廣度甚至涵蓋所有行業,甚至已經形成了一種風氣和認知,偷稅漏稅是正常的,所有人都在這麼做,如果你不做,你就是傻子。
人人都有偷稅的傾向,富人和窮人都是如此,這是人之本性,但是在中國的窮人基本上沒有偷稅的,偷稅的都是富人,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有偷稅的想法,不代表你有偷稅的能力,花樣繁多的偷稅手段只有富人才有能力實行,拿死工資的人是沒有任何辦法避稅的。
畢竟,只要擺在檯面上的收入,國家是不可能不徵稅的,這是他的權利,也是他的義務。
但是隨著富人紛紛少報收入,虛增成本,導致以劫富濟貧為徵收旗幟的個人所得稅居然工薪階層成為納稅主力,劫富濟貧淪為劫貧濟富,這就是中國富人大面積偷稅漏稅的鐵證。
那麼國家是不是有意偏袒富人階層,故意無視他們的偷稅漏稅行為呢?
別逗了,怎麼可能呢,國家巴不得從富人身上多徵點稅,讓他們偷稅成功是因為徵不到稅。
之所以徵不到,是因為很多收入是非常難核實的,中國的稅法漏洞很多,一般來說,只要主動繳的稅看起來像那麼回事,稅務局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尤其是對影視行業這種避稅手段特別豐富的,收入極難核實的,繳稅主體實力又特別雄厚很難得罪的,自然成為中國富人階層偷稅漏稅的第一重災區。
國外是怎麼處理富人偷稅問題的
那麼好,既然中國的稅法不健全,能不能學一下歐美髮達國家的稅法呢,或者說對富人進行普法教育,提升富人的素質,讓他們自覺繳納稅收。
很抱歉,相比中國的稅法,歐美國家的稅法也強不到哪裡去,甚至可以說還不如中國的稅法全面。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先進的稅法,總會被人找到漏洞,然後迴避,歐美稅法一樣漏洞一堆,學過來一點用都沒有。
而歐美的富人,素質也不見得有多高,依然是有強烈的避稅傾向。
美國就有一種公司就叫避稅公司,是堂而皇之幫富人通過調節收入支出等方式來避稅的,只不過他們是通過合法手段來避稅,而不是非法偷稅漏稅,所以政府也拿他們沒轍,所以幻想通過教育富人,提升富人的素質讓他們主動繳稅這一條路就不用再想了,行不通的。
那麼國外是不是偷稅漏稅成風呢,並不是,國外的偷稅漏稅現象比國內強的實在是太多了,偷稅漏稅是非常罕見的行為,那麼國外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
很簡單,誠信系統,歐美國家有一套非常發達完善的誠信系統,一旦有失信行為就會被記錄信用汙點伴隨終生。這個誠信系統,是專門用來針對那種需要高度自覺,法律覆蓋盲點的行為的。
比如論文抄襲,論文抄襲是核實成本很高的一件行為,就好像自媒體的洗稿一樣,判斷極難,成本極高,但是法律懲處成本並不大,如果你依靠法律去懲罰論文抄襲,那麼歐美肯定會抄襲成風,就好像我國一樣,歐美人也是人,人皆有私利之心,別指望他們自覺性多高。
但是引入誠信系統後就不一樣了,一旦被抓住一次論文抄襲,這個信用汙點伴隨終生,這個人這輩子基本別想問鼎學術巔峰了,會被整個學術界所排斥,雖然法律懲罰不了你太多,但是整個學術界的排斥,是任何一個學者都無法接受的巨大懲罰。
所以歐美人對著作權非常重視,絕對不讓自己和抄襲二個字沾上邊。
誠信系統同樣作用於納稅領域,歐美的稅務部門,對於偷稅漏稅行為,也是很難發現的,基本靠舉報和拉網式排查。
但是隻要發現一個,除了例行懲罰之外,這個人就會上失信黑名單,偷稅漏稅行為在歐美的文化體系裡,是名列前茅的失信行為,說明這個人心中沒有國家利益,歐美人信奉人的一生只有二件事不可避免,那就是死亡和納稅。
所以,一旦有人在誠信系統裡被記載了偷稅漏稅,那可是巨大的信用汙點,和信用卡逾期不還這種小信用汙點是有天壤之別的。
一般來說,只要有過一次偷稅漏稅的汙點記錄,這個人終身無緣與名流圈子和高端階層,會被當成上不了檯面的、不誠信的鑽營者去對待,這個懲罰對於窮人來說或許無所謂,但是對於富人來說,這是絕對無法接受的,人的財富多到一定地步的時候,追求的就是名聲,如果在上流社會里名聲爛掉了,那還要財富做什麼。
中國的誠信體系何時建立
歐美的誠信體系,說穿了就是中國的道德社會,法律和道德是一對孿生體,法律解決不了的事情道德來解決,道德解決不了的事情法律來解決,二者相輔相成才能構建一個穩定社會。
而中國的道德社會在這些年損毀的實在太多了,完全無法對法律進行輔助。
偷稅漏稅其實只是中國富人階層的原罪之一而已,而且還是最小的那種原罪,其他的原罪更多,這裡就不再過多闡述,大家自己心裡都清楚。
所以,崔永元手撕范冰冰,只是掀開了富人偷稅漏稅的冰山一角,而富人階層的偷稅漏稅,也只是掀開了中國富人原罪的冰山一角。
中國急需建立自己的誠信體系,對信用汙點進行記錄,同時號召人們對信用進行尊重,當年劉曉慶出獄後,人們依然把她當做成功人士來對待,還能到處走穴賺錢,這在歐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如果劉曉慶是美國人,她出獄後,誰敢公開讚美她一句,都會遭到全社會的鄙視。
目前國家有關部門已經插手崔永元手撕范冰冰的事件,崔永元正在對有關部門提交資料,一旦資料確認屬實,稅務部門就會開始正式立案稽查,范冰冰的麻煩就大了,一份合同都能偷稅2000萬,這20多年的影視生涯,隨便核實幾個,那金額簡直不敢想象,而整個影視圈,也有可能迎來一輪稅務稽查風暴,對於陰陽合同成為半公開潛規則的娛樂圈來說,這就是一場地震。
如果能趁機建立誠信體系讓整個富人圈以後自覺繳稅,那是最完美的,因為很多富人其實都是不介意納稅的,但是如果大家都不納稅,自己去老實納稅,那自己就是傻,而且由於成本過高會被社會給逆向淘汰,屬於典型的劣幣驅除良幣。
中國人之所以仇富,就是因為大部分富人並不是通過合法合規發的財,如果每個富人都是乾乾淨淨發的財,那麼富人理應得到最高級的尊重,因為乾淨發財的富人對中國做出的貢獻,是遠大於一般人的,如果這樣的富人多了起來,中國的富強也就有希望了。
所以,我是支持這一次娛樂圈稅務稽查風暴的,畢竟如果富人能多繳點稅,那麼窮人就能少繳點稅,如果能借此推動誠信體系的建立,那更是所有中國人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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