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局长深入交警大队督导检查“黄标车”淘汰工作

9月25日,普洱市公安局副局长、思茅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勇深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警大队督导检查"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罗倩随同督导检查。

李勇局长深入交警大队督导检查“黄标车”淘汰工作

李勇局长深入交警大队督导检查“黄标车”淘汰工作

期间,李勇局长通过实地检查,对狠抓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各项工作环节,做到宣传引导发动领先,见人、见车、建立档案等工作逐一进行了解。会上,听取了区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局副局长季红文,交警大队杨麾大队长,交警大队教导员周兴祥关于交警大队在贯彻落实全省"8.14"、全市"8.24" 、全区"8.31"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会议精神以来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等情况汇报。

李勇局长深入交警大队督导检查“黄标车”淘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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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局长深入交警大队督导检查“黄标车”淘汰工作

李勇局长深入交警大队督导检查“黄标车”淘汰工作

李勇局长表示,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但无论如何仍然要迎难而上,加强力量,压实责任。就如何解决督导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李勇局长指出,交警大队要采取2017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时的工作激情和措施,群策群力,落实责任,分片分任务数地开展工作。

李勇局长要求: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二、在方法上要从宣传引导、发动阶段过渡到强制报废阶段。三、组织领导力量要加大,全警、全员地周密安排部署。四、要讲究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五、要明晰职责,采取果断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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