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警方依法刑拘一男子,其兩年多「報警」竟高達353次!

9月25日,壽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隊聯合文家派出所刑事拘留一名涉嫌尋釁滋事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自2016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酒後滋事,多次無故撥打110報警虛構事實惡意舉報他人並辱罵接警人員,還多次撥打壽光公安局文家派出所電話、市長熱線12345等,除了胡說八道,就是開口謾罵。經梳理,其“報警”中的不實信息如下:


壽光警方依法刑拘一男子,其兩年多“報警”竟高達353次!


1、舉報一女子夥同公安局工作人員拐賣兒童。經查,被舉報女子系其對象(未婚生子),所謂的“被拐賣”的兒童系自己的親生兒子,被舉報的公安局工作人員則無此人。經其交代,因嫌惡其對象在自己坐牢期間未教育好孩子,懷恨在心,酒後虛構事實,多次撥打110惡意舉報;

2、要求壽光公安局出警,清除本村村民。因其經常酒後在村內無故滋事,多次與村民發生糾紛,村民都很厭煩,於是其懷恨在心,多次撥打110要求清除本村村民;

3、舉報本村一村民為讓兒子當兵,拉關係跑門子。經查,系其捏造虛假信息,惡意混淆視聽,到案後,其承認自己虛構事實的違法行為;

4、舉報本村一村民的女兒未婚生育後將孩子倒賣。經查,系其自己捏造的虛假信息,到案後承認自己虛構事實的違法行為。

......

據悉,李某某因盜竊、尋釁滋事等多次被公安機關處理,此後因懷恨在心,每次喝多酒便撥打110、12345等公開電話,惡意舉報,佔用、浪費公共資源。自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25日,李某某酒後無故撥打110報警電話達353次,期間辱罵接警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涉嫌尋釁滋事罪。

日前,壽光市公安局已依法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刑事拘留。


壽光警方依法刑拘一男子,其兩年多“報警”竟高達353次!

李某某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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