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麦炽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共东莞市大岭山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麦炽帮(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麦炽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麦炽帮,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麦炽帮在担任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审批工程请款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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