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防止“四风”反弹。城固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小河镇北溪村四组组长唐文学违规宴请服务对象收取礼金问题。2018年1月1日(农历10月16日),城固县小河镇北溪村四组组长唐文学违规在小河镇森野情酒店为其孙子操办周岁宴和儿子的乔迁宴,共操办宴席7桌,邀请了本村和本组部分服务对象,收取礼金1万元。2018年5月9日,小河镇党委给予唐文学同志警告处分。

2、二里镇财政所干部廖凯超范围宴请问题。2018年1月5日,廖凯(非党)在二里镇黄岗村举办婚宴时,宴请单位部分同事,违规收取礼金2500元。2018年5月17日,二里镇政府给予廖凯警告处分。

3、南坎初中教师王晓春违规举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9月16日,城固县南坎初中教师王晓春(非党)在城固县春熙酒店举办乔迁宴,宴请亲朋好友及部分同事,并收取礼金。2018年4月8日,县教育体育局给予王晓春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只会越往后执纪越严。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以律己。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问题,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3+2”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用严明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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