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建立“集中会办”新机制,促信访积案化解

近年来,新沂市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探索建立“集中会办”新机制,积案化解取得明显成效。越级访大幅下降,重复访明显减少,信访形势持续好转。

一、结合实际“定”出新规则。该市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下发《会议方案》及《议题申报表》等配套文件,指导工作,规范实施。工作职责上,明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信访稳定工作,研究分析信访稳定、网络舆情形势,指导解决具有普遍性信访稳定问题。会议时间上,每月召开一次。人员组成上,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为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组织部等12家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委政法委。具体操作上,分为会前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申报议题,拟定会议方案,向议题相关单位、小组成员下发预备通知;会中商定,会议听取议题相关单位情况汇报,决定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紧急或特殊事项通过“特事特议特办”方式处理;会后即办,形成《会议纪要》,对每项议题提出具体工作意见,明确办理时限。2016年8月以来,已先后研究通过60项议题,有的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涉及信访突出问题,有关责任单位迅速办理。基层普遍反映:以前提出一些信访处理意见“吃不透、摸不准、不敢干”,现在有了《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纪要》,给解决信访稳定问题吃下“定心丸”。

二、积案化解“亮”出新举措。一是全面排查。信访部门借助“信访稳定小组”工作平台,全面梳理上级交办信访积案、“信、访、网、电”渠道反映求决类信访事项、规定时限内未能化解信访事项、办结后群众继续诉求信访事项、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信访事项,全部纳入信访积案办理。二是全力推进。坚持个案处置、分类指导、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农口和镇级机构改革落聘群体诉求问题,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乡镇成立公共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排适当工作、工资享受最低工资1.5倍、各种保险按规定缴纳”统一安置政策,并做好稳控工作;对94级职教中心学员诉求问题,因这一群体属当年乡镇委培生,部分学员毕业未及时安排工作,鉴于签订合同已过诉讼时效,已丧失胜诉权,秉承“以人为本”工作理念,按合同约定违约金额给予适当补偿并补贴利息;对部分小区居民要求解决“两证临电”问题,因部分小区消防、土地审批等未及时通过验收,有的业主实际上房10多年未能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并使用临时用电问题,由消防、国土、住建、房产部门专项办理;对涉非集资案件问题,决定每个案件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人员参加的3人小组集中办理。此外,对“僵尸”企业职工待遇、城建拆迁安置补偿、退役士官接收安置、原机关三产企业改制等信访事项,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是全程督办。市委出台《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信访联席办跟踪督查,对领导小组会办通过的议题,实行一案一策、一人一策、领导包案、专人负责、限时办理。对信访事项久拖不决、决而无果、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纪委及时介入,严肃追究问责。

三、集中会办“办”出新成果。积案化解实现常态化。坚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工作思路,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突破口,作为预防群体访工作主攻点,上下联动,攻坚克难,信访积案明显减少。集中会办实现规范化。市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市级层面信访稳定突出问题,集思广益,分级负责,分类处置,做到集中会办有章可循。领导包案实现制度化。坚持信访积案项目化管理,摸清底数,列出清单,市四套班子成员包案到人,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带头包案处置,通过定时接访、带案下访、联合会办、实地督查等方式,认真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跟踪督办实现动态化。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巩固积案化解成果,对已办结信访案件,要求各责任单位继续抓好后续工作,防止上访人反复,做到包案领导不变、第一责任人不撤、稳控力量不减;对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实行“销号制”,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解决难度大的信访积案,落实专人一抓到底,及时“回头看”、“回头做”。

新沂市信访局 庄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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