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门诊特殊疾病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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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门诊特殊疾病了解一下

门诊特殊疾病你了解吗?今天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关于门诊特殊疾病的那些事~

政策|门诊特殊疾病了解一下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有哪些?

(一)第一类

1、阿尔茨海默病

2、脑血管所致精神障碍

3、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4、精神分裂症

5、躁狂症

6、抑郁症

7、双相情感障碍

8、焦虑症

9、强迫症

(二)第二类

1、原发性高血压

2、糖尿病

3、心脏病(风心病、冠心病、高心病、脏心病)

4、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三) 第三类

1、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

2、帕金森氏病

2、硬皮病

4、地中海贫血

5、干燥综合症

6、重症肌无力

7、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

8、类风湿性关节炎

9、肺结核

(四)第四类

1、恶性肿瘤

3、血友病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或骨髓增殖性肿瘤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肾病综合症

8、慢性肾脏病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疾病?

(一)认定

参保人员初次办理门诊特殊疾病,须到门诊特殊疾病认定机构办理认定手续。

(温江区认定机构: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温江区人民医院)

(二)申请

通过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的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区域内选择一家开通门诊特殊疾病业务的医院申请门诊特殊疾病治疗。

(三)报销

参保人员最多可以申请

多少种门诊特殊疾病?

参保人员申请认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最多不超过5种。

办理门诊特殊疾病期间,

参保人可以住院吗?

可以住院,但产生的治疗、检查、药品等门诊特殊疾病治疗费用不得与住院费用重复。

咨询电话:12333、8272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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