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偷又抢还涉嫌强奸少女,办这个涉恶案件“必须要快”

又是一个加班的夜,日光灯下,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向明一手按在厚厚的卷宗上,一手滑动着鼠标,眸光紧盯着屏幕上的一字一句,十分专注。


又偷又抢还涉嫌强奸少女,办这个涉恶案件“必须要快”


图为向明制作办案文书

这是一起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自恃身体有病不宜关押,屡屡挑战法律的权威。今年,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后,夷陵区迅速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区公安局在对往年积案认真梳理时,发现了刘某某纠集他人作案10余次,却屡因身体原因被释放的情况,认为若是不严厉惩处,必然长期危害社会,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公安机关决定快速处理刘某某案,并提请夷陵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刘某某,该院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8年3月6月,区公安局将刘某某抓获归案,并送看守所羁押。为防止刘某某关押时间过长,疾病复发,导致诉讼无法进行,区公安局快速侦查,于3月16日将该案移送夷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解到该案的特殊性,受案后,夷陵区检察院立即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副检察长向明承办该案。

“必须要快!”接到案件后,向明放下手中其他工作,立即投入到案件的审查当中。

厚重的卷宗里,一字一句让向明的眉头渐渐紧锁:

1994年,抢劫罪,有期徒刑六年;

1999年,刑满释放,纠集他人共同实施盗窃;

2005年,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羁押,因身患疾病不宜关押而被取保候审。

随后,刘某某自恃身体情况的特殊性愈发肆无忌惮,纠集多人作案,先后携带尖刀、封口胶等工具深夜入户抢劫1起,盗割通讯电缆线4起,盗窃他人饲养的公牛、山羊等物10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其间,先后4次被夷陵区和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关押,但均因其身体患病,羁押数日后被释放,未能得到应有惩罚。

与此同时,向明发现,刘某某还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而该事实并未在此次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之中。他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尚需侦查、可能延误诉讼进展,另案再诉”。“并诉,刘某某身体情况特殊,案件需从快处理;另诉,涉嫌强奸未成年少女的严重犯罪事实怎能暂时搁置?”

向明思量再三,来到了该院检察长冯毅的办公室,将案件情况和自己的想法一一汇报。

“诉!尽可能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请区看守所注意加强对刘某某疾病的治疗,确保其生命安全。”冯毅同意向明的意见,并立即向区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

3月19日,向明前往区看守所提审刘某某。然而,这个过程并不顺利。面对讯问,刘某某利用其病情特性,以头晕为由拒绝接受讯问。虽然没有刘某某的供述,但鉴于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向明仅用时3天,便完成了所有的公诉审查工作,并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4月3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某涉嫌强奸案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向明审阅卷宗后再次前往看守所提审。


又偷又抢还涉嫌强奸少女,办这个涉恶案件“必须要快”


图为向明和同事一起讯问犯罪嫌疑人

再次讯问,向明从证据入手,从道德底线的角度唤起了刘某某的羞耻心,使他改变了以往的态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当天,向明将所有材料审查完毕并追加起诉至区法院。法院受理案件当日即送达起诉书,期满即开庭审理,从快审理此案。

6册卷宗,15000余字的审查报告,2次赴看守所提审,4000余字的出庭预案……短短数日,检察官以超高的工作效率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办理了该案。

最终,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奸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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