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不值一文錢:欠一文稅款被連降兩級,1萬多人同時受到處理

田夫子/文

古時候的科舉考試,萬人過獨木橋,非常之難。別說中進士,就是中個舉人,就足以讓一個家族徹底翻身,要是僥倖得進前三甲,那真是祖上積德,光耀門楣的大好事。但是順治十六年(1659年)的探花,剛上任不到兩年的翰林院編修葉方靄葉探花,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

探花不值一文錢:欠一文稅款被連降兩級,1萬多人同時受到處理

原因是他的家鄉的父母官,江寧巡撫朱國治突然發起了神經,向朝廷上了一份奏章,上面列著他的轄區內(蘇松常鎮四府)所有積欠政府稅款的所有鄉紳士人的名字,共一萬多人,我們的葉探花也名列其中。葉方靄到底欠了多少國家稅款呢,答案是一釐銀子,也就是一兩銀子的千分之一,換算成銅錢也就是一文錢。

一文錢鬧到了朝廷之上,皇帝御前,這簡直丟人丟到了家,葉方靄準備還上稅款了事,就算被同僚打趣一下,上司說上兩句,也只有忍了。萬萬沒想到,當時順治新亡,年幼的康熙繼位,索尼、鰲拜等四大輔政大臣輔政,經過商議,下令江寧巡撫朱國治按照規矩辦事,積欠稅款的革除功名,已經當官的降級任用,參與的衙役追究刑責,1萬多人同時受到了處理。這個處理讓朱國治和葉方靄都始料未及。

探花不值一文錢:欠一文稅款被連降兩級,1萬多人同時受到處理

這的得罪多少人呀,而且斷人前程如殺人父母,這些人還不都恨上自己了,朱國治連忙上奏,請求所有補上稅糧繳了罰款的人就下不為例,不再追究,但朝廷沒有采納他的意見。

葉方靄當時已經是清貴京官,前程遠大,連忙上折辯解。他解釋,如果一個人欠稅很多,那麼說明欠稅人是故意對抗朝廷,但如果只欠一文錢,當事人又沒有譁眾取寵的必要,那麼肯定是疏忽或者誤會,主管上並沒有抗稅的意圖。但朝廷的意見很堅決,葉方靄被貶官,這也就留下了“探花不值一文錢”的趣聞了。

探花不值一文錢:欠一文稅款被連降兩級,1萬多人同時受到處理

那麼朝廷為什麼要如此的重罰欠稅之人,甚至連欠一文錢也絕不姑息。原來清廷代明,許多地方明裡不敢反抗,卻暗中抵制,在江淮等富庶地區,許多人通過各種手段逃稅避稅(其實歷朝歷代都在逃稅,也不單單是抵禦清朝),清廷政府認為這是漢人心懷舊朝,不肯降服,決定殺雞儆猴,嚴打嚴辦。我們的葉探花剛好撞在了槍口上,因此悲催的因為一文錢被貶官了。

要說葉探花冤枉,還有人比葉探花更冤枉的,葉方靄只是被貶官,而宋代的崇陽縣縣吏卻是因為一文錢送了命。

探花不值一文錢:欠一文稅款被連降兩級,1萬多人同時受到處理

《鶴林玉露》記載,宋代的張乖崖出任崇陽縣令,縣裡的小吏偷奸耍滑,經常盜用公款,他決心整治。有一次他巡查途中,發現一個小吏從倉庫出來,神色慌張,便令人抓住這個小吏。從他的頭髮裡搜出一枚銅錢,他見此人竟然敢明目張膽盜用倉庫錢財,便令人打他板子。誰知這個小吏不服,叫囂道:“我就偷了一枚銅錢,何足道哉,你能打我板子,難道還能殺了我不成”,張乖崖大怒,寫下了:“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的十六字判詞,將此人斬首。說是防微杜漸、已決後患。

其實這個小吏太也沒有眼色,習慣上任三把火,張乖崖新官上任,重在立威,此時惹他,豈不是撞在刀口上,自尋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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