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基礎知識

一、什麼是“掃黑除惡”

2017年1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辦《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指示:“從此件看,當前農村涉黑問題出現一些新情況,請中央政法委牽頭有關部門加強研究,摸清底數,找準病灶,拿出方案。要開展一輪新的掃黑專項鬥爭,重點是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掃黑除惡要與反腐結合起來,與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既抓涉黑組織,也抓後面的‘保護傘’。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務必把這個基礎夯實築牢。”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對比過去,這次“掃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印發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掃黑除惡”、“打黑除惡”一字之差,意味著在廣度、深度、力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彰顯了黨中央除惡務盡,堅決將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打下去,切實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強決心和信心。

“打黑”更多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地掃除黑惡勢力。“打黑”打得多,防得少。“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參與部門從10多個增加到30多個。明確了各行業主管部門掃黑責任,加大了防範力度。

二、省委省政府部署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之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2月6日,省委召開全省政法工作會議暨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會議,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家義講話對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做出安排部署。

三、我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指導文件

1月11日,中辦下發《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通知》(中發〔2018〕3號);2月14日,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方案》(魯發〔2018〕10號);5月15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掃黑除惡工作實施辦法》(魯廳字〔2018〕25號)。

四、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徵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庇護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五、惡勢力特徵

具有下列情形的組織,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 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惡勢力犯罪集團是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其特徵表現為:有三名以上的組織成員,有明顯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員較為固定,組織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惡勢力慣常實施的犯罪活動或者其他犯罪活動。

六、我省“掃黑除惡”打擊的重點行業及領域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教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徵地、租地、清表、拆遷、工程項目建設、醫患糾紛、房地產糾紛等過程中惡意阻工、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海島開發、海上養殖、作業生產等過程中阻擾開發、非法佔海、敲詐勒索、組織漁船越界捕撈謀取利益、以暴力爭搶漁場的“漁霸”“海霸”等黑惡勢力;

7、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取保護費、故意破壞正常經濟秩序的市霸、行霸、路霸等黑惡勢力;

8、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9、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10、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1、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七、這次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時間

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八、三年工作的重點

2018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2020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三個“事關”)。

十、掃黑與打黑有什麼區別

“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十一、中央督導組督導工作的“六個圍繞、六個重點”

一是圍繞政治站位,重點督導黨委和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重要決策部署情況,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總體要求和實施步驟情況,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切實履行掃黑除惡重大政治責任情況。

二是圍繞依法嚴懲,重點督導掃黑、除惡、治亂的成效,特別是發動群眾情況,嚴守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辦案,確保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情況。

三是圍繞綜合治理,重點督導各部門齊抓共管,相關監管部門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日常監管,形成強大合力、整治突出問題情況。

四是圍繞深挖徹查,重點督導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治理黨員幹部涉黑涉惡問題,深挖黑惡勢力背後“保護傘”情況。

五是圍繞組織建設,重點督導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嚴防黑惡勢力侵蝕基層政權,為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提供堅強組織保證情況。

六是圍繞組織領導,重點督導各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力度,層層壓實責任,推動解決經費保障、技術裝備、專業隊伍建設等重要問題情況。

十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目標

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提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特別是農村涉黑涉惡問題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惡治安亂點得到全面整治,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管理得到明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水平明顯提升。黑惡勢力“保護傘”得以剷除,社會環境明顯淨化;基層社會治理能力明顯提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掃黑除惡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專業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十三、掃黑除惡專業術語

1、“一案三查”:對查處的涉黑涉惡案件,要做好對黑惡勢力背後關係網和“保護傘”沒查透不放過、對背後腐敗問題沒查透不放過、對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失職瀆職問題沒查透不放過。

2、“兩個一律”:郭聲琨指出,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3、輿情處置“三同步”原則:依法處置、輿論引導、社會面管控。

4、“三個不能”:不能為片面追求打擊成效層層下達偵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指標;不能把過去的已破案件作為此次專項鬥爭戰果進行統計;不能把打掉的其他犯罪團伙統計到掃黑除惡戰果中。

十四、新一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點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開展一輪新的掃黑專項鬥爭,重點是農村,城市也要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行業和領域,應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依法重點整治。

十五、掃黑除惡要做到哪兩個“結合”

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既有力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形成壓倒性態勢,又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形成長效機制。

十六、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務必把這個基礎夯實築牢。

十七、中央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及具體要求

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平安建設第一責任人,也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勇於擔當、敢於碰硬,旗幟鮮明支持掃黑除惡工作,為政法機關依法辦案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職、深挖徹查“保護傘”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對涉黑涉惡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堅決的態度,無論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特別是要查清其背後的“保護傘”,堅決依法查辦,毫不含糊。

各級政法機關主要負責同志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直接責任人,要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上級政法機關要加強對下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督導檢查,協調督辦重點案件。有關部門要依紀依法慎重處理對掃黑除惡工作幹警的舉報,防止黑惡勢力利用舉報干擾辦案、打擊報復。

十八、中央關於依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總體要求

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要堅持打早打小,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確保將黑惡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

十九、當前涉黑涉惡犯罪的新動向

當前黑惡勢力仍在一些地方、行業、領域滋生蔓延,並呈現出新動向。一是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把持基層政權;二是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隱蔽化轉型,逃避打擊能力增強。

二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發揮政治優勢;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持綜合治理、齊抓共管;堅持依法嚴懲、打早打小;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

二十一、兩高兩部針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門出臺的配套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惡勢力

二十二、7類典型案件和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

7類典型案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

11類常見伴生行為(案件):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聚眾“打砸搶”。

二十三、掃黑除惡“三大仗”

打好掃黑除惡主動仗、攻堅仗、整體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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