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好處費、弄虛作假 …… 貴州 4 名幹部受處分

近日,畢節市紀委監委通報 4 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收取好處費、弄虛作假 …… 貴州 4 名幹部受處分


1. 威寧自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陳光勇履行管黨治黨責任不力問題。

2017 年 12 月 13 日,威寧自治縣爐山鎮孔家溝煤礦發生較大瓦斯爆炸事故,該事故經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審核,認定為責任事故。陳光勇作為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其管理的 3 名幹部在 2017 年工作中收受他人財物的行為監督乏力,應發現而未發現;對其管理的煤安局工作督促指導不力,未嚴格按照規定派駐煤礦安監員,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2018 年 7 月 26 日,陳光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七星關區燕子口鎮官河村原黨支部書記陳發舉違規收取群眾好處費問題。

2013 年 10 月,官河村撇坡組王某某因丈夫車禍死亡,家庭困難,先後三次找到時任官河村支書陳發舉申請享受低保。在第三次申請時王某某提出,只要讓她家領到低保,就給陳發舉 1000 元好處費。2014 年初,在陳發舉的幫助下,王某某一家 4 口人順利通過申請並領取低保直至 2015 年 6 月。2014 年 8 月,王某某到陳發舉家給其 1000 元的好處費。2018 年 6 月 28 日,陳發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大方縣牛場鄉衛計中心工作員陳勝華在結對幫扶過程中弄虛作假問題。

陳勝華在牛場鄉坭龍村開展結對幫扶工作期間,未按要求對所幫扶貧困戶進行走訪並作走訪記錄。2017 年 9 月 25 日、10 月 20 日、11 月 22 日,陳勝華在沒有對幫扶的貧困戶坭龍村五組村民李佳全、李秀明、杜世芳進行走訪的情況下,為迎接上級部門檢查,在辦公室自行編造假的走訪記錄,並複印兩份分別填上貧困戶的名字裝在幫扶檔案袋裡應付檢查。2018 年 5 月 23 日,陳勝華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4. 赫章縣環保局副局長陽光武對環境問題整改落實不到位問題。

2018 年 5 月 10 日,國家生態環境部督查組督查時發現赫章縣永成商品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在廠區沉澱池旁堆放約 100 餘噸工業固廢,未按照 " 環評 " 要求採取 " 三防 " 措施,造成環境汙染。5 月 11 日,縣環保局責令赫章縣永成商品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按規定對該問題進行整改。

2018 年 7 月 5 日,國家生態環境部督察組對存在問題進行 " 回頭看 " 時,發現該問題仍未全部整改落實,固廢清運不徹底。陽光武身為赫章縣環保局副局長,具體負責赫章縣永成商品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固廢隨意堆放問題整改工作,未按規定督促該公司將存在的問題整改到位。2018 年 7 月 9 日,陽光武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來源 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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