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違規「吃」低保 兩任幹部「背」處分

記者從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網站上了解到,2018年4月,根據群眾舉報,湯陰縣紀委監察委查處一起違規辦理低保手續的腐敗問題,前後兩任村黨支部書記和現任4名村幹部受到處分。

2013年,韓莊鎮武窪村黨支部書記代興的母親鄭鳳枝,被納入低保範圍,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當年,代興購買價值9萬元小型轎車一輛,2014年購買韓莊新社區商品房一套。代興在明知其母親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情況下,違規為其母親辦理低保手續。2015年5月、2017年5月低保複核時,鄭鳳枝仍被納入低保,繼續享受農村低保待遇。代興違反規定為母親鄭鳳枝辦理低保手續,構成違反廉潔自律錯誤;黨支部書記索好軍、村委會主任陳劍、支部委員胡東來把關不嚴,違反工作紀律。2018年4月24日,韓莊鎮黨委分別給予代興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

該案是一起在社會保障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利益的違紀案件,也涉及到“人情保”問題。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個人利益,辦事不公、優親厚友的不正之風,嚴重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造成基層幹群關係緊張,削弱了基層黨組織的公信力和號召力,必須予以糾正並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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