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產權使用過後房子怎麼辦?

房子產權一直比較被關注,一般大多數住宅樓是70年產權,當然有一些特別性質的土地就不一樣了,比如科技、文化、體育用地、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用地年限40年。這裡主說70年產權的房子。當70年產權的房子使用過後該怎麼辦?

70年產權使用過後房子怎麼辦?

70年產權意思就是你擁有這塊土的的產權期限為70年,所謂的產權年限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在交錢續期已有續期先例不久前,網上瘋傳“70年產權取消”的新聞,尤其是在微信朋友圈裡,關於房地產稅加快進入立法、取消房產證70年權限的帖子被轉來轉去。雖然有關部門和學者已經出來闢謠,但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房子這重要的財產可不容一點馬虎!

根據《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的,將自動續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房屋產權是個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仍可能會出現“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的情況。畢竟房屋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減少,土地的價值則剛好相反,而這也是人們會擔心產權到期後的根源所在。

續期價格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價格雖然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因此有一點可以放心的就是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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