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子火車上強抱8歲小女孩,褲子拉鏈拉開,你怎麼看?

李中東


剛看過了新聞介紹和現場視頻,太過分,對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下手,必須嚴懲!

事發溫州開往貴陽的高鐵上,乘務員強調兒童不能單獨乘坐列車,但一位父親仍然強行將自己9歲的女兒留在列車是後自己離開。

列車員無奈將孩子安排在餐吧邊的邊凳上。便於看護、照顧。隨後,一陌生無座票男子過來坐在了女孩的邊凳上,將女孩抱做在自己腿上,女孩掙脫男子自行下來站在一旁。餐吧服務員看到後,要求男子給女孩讓座,他卻再次將女孩抱坐在其腿上。列車長巡視過來發現後,要求男子讓座,當男子起身時其褲子拉鍊是拉開的。列車長立即通知乘警,該男子狡辯是因為褲子拉鎖壞了。事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在這件事情中,首先應該譴責的是孩子的父親,怎麼能放心將一個9歲的小女孩獨自留在人員關係複雜的列車上。有些朋友說這位父親心真大,個人認為這並不是心大,而是極其的不負責任。不配做一個父親,連對孩子最近的監護責任都盡不到位。就不擔心孩子一個人在列車上出什麼意外,這樣沒責任感的男人就不該生孩子。

幸虧列車員及時發現了那名陌生男子的不軌行為,保護了孩子,否則,那個心懷不軌的男子指不定會對小女孩做出什麼下流的事。不知孩子的父親獲知此事後,心裡會是什麼樣的感想。

經民警盤查,涉事男子姓左,50歲。個人猜測,可能這個左某看到了小女孩的父親強行將她留在列車上的一幕,隨即他盯上了這個孩子,起了歹心。確定小女孩是一個人,所以他才敢肆無忌憚的在大庭廣眾之下,對一個9歲的孩子進行猥褻。稱他為老流氓一點都不過分,都可以做小女孩的爺爺了,竟然做出這種下三濫的事情,真不知道那張老臉還要不要了。

而且,這個老流氓確實可以說是色膽包天,列車上那麼多人來來往往的,他竟然沒有一點畏懼或者羞澀的心理,將流氓耍的那麼泰然自若、旁若無人,那臉皮真不是一般的厚!

根據左某的所作所為,已經涉嫌猥褻罪,而且是猥褻兒童,須加重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希望這個50歲的老流氓能得到法律的嚴懲,讓他為自己的下流行為付出慘重的代價。

再說說這個小女孩,想象當時孩子被猥褻時恐懼、無助的情形,感覺很心疼。希望這件事不會給孩子留下什麼心理陰影、造成什麼心理影響。孩子家人需要多觀察孩子的狀況,有必要的話找心理醫生為孩子做做心理疏導。

而且,有必要對孩子的父親這個罪魁禍首,給予一定的教育或者懲罰,讓其為自己的不負責任付出代價。

大家覺得涉事男子左某和孩子的父親誰的錯誤更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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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真應了那句話:你覺得你的孩子還小,可是壞人不覺得!霸氣的女列車長是這個國慶假期最靚麗的風景!義正詞嚴、及時取證,為您的負責、果斷和理智點贊!

時間:2018年10月1日

地點:G2306次列車上

事件:

一位家長強行把八歲女兒留在列車上託列車長照顧。

列車長將持有無座車票的女孩安排在餐車的凳子上。

一無座男子將女孩抱在腿上,當列車長髮現時該男子褲子拉鍊呈拉開狀態。

列車長通知乘警,做好當事人筆錄和現場影像取證。


天下竟有這樣的畜牲,五十歲的年紀了,對一個和自己孫輩差不多的孩子生出如此齷齪之心,讓人不恥!

列車長問:我喊你把拉鍊拉上的吧?

左某:我這個褲子本身就容易掉下來。

恬不知恥啊,最後的那句“我錯了”是迫於壓力和證據的無奈之語吧,這聲道歉毫無誠意。



天下竟有這樣的家長,出事了有賣後悔藥的嗎?

女孩安全多麼重要,何況是隻有八歲的小姑娘!

記得一位網友說過:自從有了女兒,我就做好了隨時坐牢的準備。

話語雖然有些偏激,但這是一位父親從女兒出生之日起要保護女兒周全的宣誓。

這件事希望給父母們提個醒,我們的孩子就像一朵朵小花,我們要細心呵護,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要親手置孩子於險境,換來一生的悔恨。


青荷詩苑


不知道大家聽沒聽過這首歌——“妹妹要是來看我, 千萬不要坐火車,火車上的流氓多,我怕妹妹出了差錯……”

這句歌詞,恰好是這件事的寫照。

這則發生在國慶假期的新聞,給所有的父母提了醒!

越來越多的家長當“狼爸”“狼媽”,結果可能讓孩子“羊入虎口”。

所謂未成年人,就應該少不了監護人的保護和照顧。而事發這趟列車上,9歲女孩獨自乘車,爸爸因為忙沒能同行,委託車上乘務員照顧。

幸好乘務員負責,勇敢!不然不知道接下來發生什麼事。

中年男子先是蹭女孩的座位,後來又把女孩抱在身前,他被乘務員叫起身的時候,居然褲子拉鍊兒是拉開的!

他居然辯稱褲子就是這樣的,拉鍊兒愛脫落!

關鍵是,你為什麼抱著女孩子?心裡是什麼動機?

此事目前仍有疑點——他怎麼知道女孩獨行?他怎麼敢在女孩不願意的情況還堅持抱著她?是不是有意為之,甚至在知道女孩獨自出行後蓄意為之?他為何不跟別人串座位,或者是跟女孩子搭邊兒坐也好,非得抱著人家?……

警察稱其有猥褻嫌疑,並表示此事仍將進一步調查。

這樁事件提醒我們三點:1、並不是所有乘務員或者工作人員,都像畫面中的列車工作人員那樣負責,不可貿然委託。2、社會很複雜,記住“妹妹要是來看我, 千萬不要坐火車,火車上的流氓多,我怕妹妹出了差錯;”,防人之心不可無。3、做父母的要對孩子盡心,不要隨意放他單飛。


遼瀋名醫


男子左某看到九歲女孩獨自乘車遂心生歹念,強抱孩子坐於餐車座椅之上。正當他扯下褲子拉鍊欲行不軌之際,敏感心細的女乘務員及時制止了他的行為。

毫無疑問,女乘務員的這番舉動讓孩子幸運地躲過了接下來可能遭遇的不法侵害,這一點與女孩那位極不負責的父親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正是這位父親對於女孩安全的漠視,才給了左某以可乘之機。如果他能夠全程陪同自己的女兒,而不是硬將孩子扔給乘務員,我想這樣的事情是根本不會發生的。所以,我們在譴責左某的齷齪無恥之前首先應當譴責一下這位冷漠的父親。

就在事情發生之後,面對女乘務員義正言辭的指責,男子左某不僅毫無悔意,反而對自己的行為百般狡辯。他將女孩的沒有反抗當做自己強抱的合理說辭,更把褲子拉鍊大開說成是故障所致,這種荒唐的解釋簡直就是在侮辱公眾的智商!

一個九歲的女孩幾乎完全沒有任何性防衛的觀念,她對於自己正在遭遇的不法侵害完全處於一種懵懂無知的狀態,沒有反抗不意味左某就可以對其胡作非為。更加可笑的是,這位被抓現行的左某居然聲稱自己的拉鍊故障才會導致褲子的大門敞開。一個大男人出門在外,但凡有點羞恥心都會先把自己的門兒給關好,拿拉鍊說事兒只能反襯他的心虛。

事實上,左某對於自己心裡的那點齷齪想法非常清楚,而圍觀的眾人同樣也是心知肚明。所以,大家都毫不客氣地對他進行了譴責。有介於此,這位左某最終在乘警面前承認了錯誤。

談到乘警,我不得不插上幾句。在這起事件中,我們不難發現現場處警的乘警只有一人。警力不足,這屬於體制問題。但是沒有攜帶單警裝備這就是個人問題,屬於一種不規範的行為。如果在現場時違法嫌疑人左某不配合他的口頭傳喚,那麼他可能連強制傳喚時需要用到的約束性警械都沒有。

另外,從這位乘警的警銜來看屬於三級警司,由此我們可以推段他參加工作的時間應當在三年以內,可能在處警的經驗上稍有不足,這或許正是他在處警的過程中打電話請示的重要原因。

如果說,當時處警的民警有兩人,並且其中一人經驗相對豐富,那麼可能在處置該事件時會顯得更加地妥善與規範。

從法律上來說,男子左某行為已經構成了猥褻,屬於一種治安範疇的違法行為。

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目前,警方還在針對此事進行調查,相信結果將在不久之後對社會公佈。我認為即便左某個人在警方對其進行詢問的過程中否認了自己存在猥褻女孩的主觀惡意,但通過其他的證人證言以及視頻資料等證據是足以認定左某的猥褻行為進而對其處罰的。

左某猥褻的對象屬於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且猥褻的地點位於公共場所,其主觀惡性與客觀危害都是非常嚴重的。因此,警方可以依法對其頂格處罰,即處於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治安處罰。



通城丹妹


剛剛看過這個視頻,這名男子太噁心了,一個9歲的小女孩,你將其強行抱在懷裡,被人發現時,褲子拉鍊還開著,男子辯解稱“我這個褲子本身就容易掉下來”,聽到這句話時,真希望在場的人能抽他一個嘴巴子,把他打醒,最終迫於眾人的壓力,在乘警的要求下,男子向女孩道歉,女孩沒有受到傷害,是因為她遇到了一群有正義感的人。

透過這件事,我們不禁要思考:9歲女孩獨自坐火車,父母怎麼能放心啊?事後,工作人員聯繫女孩父親時,父親稱沒有時間,如果女孩受到了不法侵害,父母還能輕描淡寫地這樣說嗎?誠然,生活不易,但是不管怎樣,我們都要照看好孩子啊!

另外,從女孩在面對這件事情的反映上來看,顯然是缺乏安全意識的,不知道在面對危險時,如何保護自己,這與父母的安全意識不夠、教育不到位有一定的關係。

這個世界很複雜,孩子很天真,我們擔心孩子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到傷害,所以,安全意識這根弦不能斷,時刻給孩子灌輸安全意識,教會孩子如何在危險的時候保護自己,一個懂得保護自己的孩子,才真正長大了,這是為人父母的責任,且責任重大!




沛澤媽讀心理


這件事情上有兩個男人乾的事情比較混蛋,一個是女孩她爸,一個是這個黑衣男子。

1、當爹的怎麼就放心把9歲的女兒一人丟火車上?



火車比不得飛機,飛機是有託運兒童的業務,但是那個是一條直線啊,基本就是起點~終點,大不了來一次中轉,也僅僅下一次飛機而已。

而火車呢,一條沿線上下N多次人,當家長的就放心的了九歲的小姑娘一人乘火車?

簡直就是混賬!

2、實施猥褻的男子或許上車就盯著她

咱們再說說那個黑衣男,我猜測那個混賬東西是女孩一上車就把她盯上了。

因為正常來講,火車上一個女孩坐在位置上,一般人不會認為她是孤身一人,這個混賬或許在女孩上車時發現她爸已經離開,所以車子開動後就產生壞心腸,於是就肆無忌憚的對女孩下了髒手。

一個九歲的小姑娘懂啥呀,面對一個成年男子的猥褻,她估計內心是恐怖害怕的,但是迫於他的淫威又不敢出聲,只能在動作上有所排斥。

在這裡,我們還真得感謝這位美麗、負責的乘務員,當她發現情況不對立馬及時制止,並且指出男子褲子拉鍊打開的惡行,逼得那個混賬東西狡辯說是褲子拉鍊自動滑開。

3、黑衣男子涉嫌猥褻罪應予以嚴懲

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違背男性女性或者兒童的意志,用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等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



其中,強制猥褻兒童的,並且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按照刑法相關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褻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聚眾或者在公眾場合猥褻他人的。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目前從這老混賬的舉動來看,他已經涉嫌在公共場合猥褻兒童,應該予以嚴懲!

最後,我還是忍不住想批判一下孩子她爸,你這個混蛋玩意,這次是你把孩子往火坑裡推,你知道麼?要不是乘務員幫忙制止,孩子指不定會發生點啥意外!

試想一下,如果那個老混賬提前帶孩子下車或者是跟著孩子下次,那後果不堪設想!


普了次法


看了新聞,非常氣憤,對於這種戀童癖就應該在腦門上刻字,提醒大家遠離這種人!

事發經過

此事發生在10月1日,當天,溫州開往貴陽的G2306次列車上,一個9歲小女孩被其爸爸硬塞到火車上,然後他說有事自己就下車了。因為女孩是無座票,列車長就把她帶到餐車上找了個位置坐下。

一箇中年男子也是沒有座位,先是跑到小女孩那裡蹭座,小女孩不願意就站到一邊去了,列車長後來讓男子把座位讓出來給小女孩,中年男子就說他抱著女孩,但是女孩並不同意。等到列車長再次經過時,發現男子抱著小女孩的姿勢不對勁,就讓其站起來,發現他的褲鏈開著。

禽獸不如

男子辯解自己的褲子就是這樣容易脫落,還強調自己一大把年紀了,潛臺詞就是自己不會幹出什麼禽獸不如的事情來,但是列車長義正言辭地問他,“小女孩同意你抱她嗎?”、“你還好意思說自己一大把年紀,你這種行為合適嗎?”眼見犯了眾怒,且自己的解釋是如此的蒼白無力,而且警察蜀黍也到現場處理此事,慫了的男子承認自己錯了,警察蜀黍讓其誠懇地向小女孩道歉。

男子的行為已經涉嫌猥褻兒童,列車乘警已經制作了當事人筆錄、旁證材料以及對現場影像進行證據固定,希望必須對此猥瑣男子進行處罰。

不負責任

家長實在太不負責任了,難道因為自己忙就讓孩子一個人坐火車嗎?如果不是遇到負責任的列車長,孩子受到傷害怎麼辦,自己內心能不自責,沒不內疚嗎?工作再忙,不是理由,我們忙是為了什麼,難道不是為了孩子?如果遭受不幸,我們的努力還有什麼意義?

此事也給我們大家敲響警鐘,一定要教育孩子保護好自己,不能讓陌生人抱自己,觸碰自己……


打虎拍蠅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明目張膽猥褻兒童,這種人渣就該給他定個“猥褻兒童罪”去蹲大牢,簡直就是個無恥之徒!

據報道,10月1日,溫州開往貴陽的G2306次列車上,一名陌生男子試圖去抱一位小女孩,被列車長及時制止,列車長髮現其褲子拉鍊呈拉開狀態,遂向其質問,並通知乘警。


車長和乘警質問該男子不認識這位小女孩,為什麼要抱別人,而且小女孩並不願意。該男子卻恬不知恥地說:“累了坐一下怎麼了?”
據調查,該男子已經50歲了,都一把年紀了還這麼好色,真可謂是個極品人渣!他不光強行抱著小女孩,竟然還把褲子拉鍊拉開了,列車長質問他為何要拉開褲子拉鍊,他竟然辯稱自己褲子拉鍊本就容易掉。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正常人誰會穿拉鍊容易掉的褲子出門?怕是為了方便發洩獸慾,故意不拉拉鍊出門的吧?

一個年過半百的糟老頭子,將可以做自己孫女的小女孩強行抱起來放在胯上肆意猥褻,我只能說這簡直就是禽獸行徑,就連豬狗牛羊都幹不出這等喪盡天良的事情吧?

當然,從法律上來說,男子將小女孩強行抱起坐在自己胯上,然後把褲子拉鍊拉開發洩獸慾,其行為已經構成“猥褻兒童罪”。另外,該男子是在火車上這樣的公共場合猥褻女童的,屬於該罪的加重情節,應當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況且,猥褻兒童本就應當從重處罰。我想這樣喪心病狂的老色魔,就該判他個10年以上有期徒刑,讓他在監獄裡被其他犯人“棍棒教育”一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色魔本就可恨,老色魔就更加可恨了,希望小女孩能夠走出這段陰影,今後不要再被色魔盯上了。


冰焰


這可是未成年人被性侵啊,就這麼簡單的放過?要不是女列車長及時發現該男子的不軌行為,或許女孩已經慘招毒手了。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一個9歲的孩子,只能說這個男人真的不知道什麼是人倫道德。應該將該男子抓獲並告知其家人。

試想想要是這事發生在美國的火車上會怎樣?恐怕這個男子早就被乘警強制逮捕,然後以“對14歲以下兒童實施猥褻和淫蕩行為”罪,並會被處理上百萬美元保釋金。然後才是根據法院的審理進行定罪。根據嚴重程度的不同,嫌犯可能會面臨1到8年的牢獄之災,如果在實施猥褻行為時使用了暴力,最高可判10年監禁。

該男子在此過程中強行抱著小女孩在腿上,這已經是明顯違背了孩子的意願。對於一個9歲孩子的認知而言,或許並不懂什麼是猥褻,可能只認為是一個長輩對自己的喜愛。殊不知,這隻”狼外公“不是好人啊。

作為孩子父母來講,讓一個9歲的孩子獨自坐火車出行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除非委託了列車員代為看管,然而,現在的列車員都不敢承擔孩子的安全責任的。如果確實想要讓孩子學會出行學會獨立,那平時就應該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防範措施。這個還真的父親是存在相當大的過錯。還好孩子的事被及時發現,否則,可能這個孩子的父親要後悔一輩子,為自己的莽撞行為承擔後果。

這種事應該把孩子的父親也傳喚到派出所,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責任感的教育。對猥褻的男子應該直接抓捕,以情節輕重進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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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表明觀點:這件事目前並不清楚男子的拉鍊拉開後是否存在猥褻行為,這個有待進一步查明。但是至少本案的發生離不開孩子父母的不負責任,中年男子的不軌意圖,對於別人我們可能無法阻止其犯罪行為,但是身為孩子的父母我想稍微盡到監護人的職責應該不難吧。

通過新聞可以發現孩子的父親在列車長明確告知無法代為照看孩子的情況下,仍然強行將孩子推進列車廂內,之後孩子在餐車位置被陌生男子強行抱起由此從而引發了該案的發生。所以我只能說想要中年猥瑣男子不犯錯誤這個比較難,但是至少孩子的父親作為監護人最基本的看護義務做到應該不難吧。

目前並不清楚猥瑣男子中間有無猥褻行為,但是我想中年猥瑣男子加上褲拉鍊拉開這兩個細節就足以令人心生很多不好的聯想,就該部分事實仍然需要進一步的查實,對於中年男子的行為一旦查明確實存在不軌意圖的情況下,無比應當對其進行懲處才是!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猥褻婦女的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雖然最終女童在列車人員的照看下並無大礙,但是對於本案而言,我倒認為比中年男子更加令人可恨的是其父母,一個年僅8歲的女童,強行推進車廂內,試問這樣的父母究竟是膽子大還是放任女童,不顧其安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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