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农残超标,菜贩、种植户、农药商到底谁背锅?

近日一则《长豆角农残超标,河南菜贩卖20余斤被罚5万》的消息引起业界广泛讨论。

因所卖长豆角农药残留超标,河南省新郑市某市场经营蔬菜的商行老板被罚5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指卖豆角赚的钱)120元。

蔬菜农残超标,菜贩、种植户、农药商到底谁背锅?

卖120块豆角罚5万块,冤不冤?

按法律来说,不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下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蔬菜农残超标,菜贩、种植户、农药商到底谁背锅?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但相信很多农友都有疑问,蔬菜超标是在生产环节出了问题呀,不应该处罚销售环节的菜贩子。

对此,有菜场负责人告诉小编,如果证明农残超标是由种植户在农药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菜贩也可以向种植户提出索赔。

农残超标,种植户、农药商该负责吗?

1、种植户:不按规定使用农药要罚!因使用农药不当导致农残超标,要罚!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

2、农药商:不正确指导购买人要要,要罚!

《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经营者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必要时应当实地查看病虫害发生情况,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最后,敬问各位看官,你觉得农残超标,谁应该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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