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以“游戏机”掩人耳目,王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案件播报|以“游戏机”掩人耳目,王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电玩城、游戏厅,看似轻松的娱乐场所,但有的却是披着娱乐伪装的“赌博场所”。这些场所通过设置“捕鱼机、老虎机”等设备供他人赌博,以从中牟利。近日,王某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播报|以“游戏机”掩人耳目,王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案情回顾

2017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某在曲阜市西关大街某房屋内开设“电玩城”,设置捕鱼机供人赌博,并雇佣专人孔某负责收钱、上分、退分等,孔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先后将21000余元赌资转给被告人王某某。

案件播报|以“游戏机”掩人耳目,王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2018年1月14日,曲阜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在该赌场内,将孔某、正在赌博的吴某、张某某当场抓获,当场扣押现金4000元、捕鱼机三台。经鉴定,其中两台捕鱼机每台各有8个机位供8人进行赌博,一台捕鱼机有10个机位供10人进行赌博,以上游戏机共计26台,都是具有赌博功能的游艺机。2018年2月6日,被告人王某某到曲阜市公安局投案。

曲阜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某系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开设赌场,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6月11日,曲阜市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经公开开庭审查,曲阜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3日判决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件播报|以“游戏机”掩人耳目,王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案件播报|以“游戏机”掩人耳目,王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如何区分赌博机和游戏机?如何鉴别是否属于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该《意见》规定

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就能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法条链接

检察官提醒

案件播报|以“游戏机”掩人耳目,王某某以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古人云:赌,乃五毒之首。从事赌博活动,极易成瘾,输了钱总想捞回来,输的越多,捞本的愿望越强烈,以至最后越陷越深,难以自拔。多少人沉溺于这种难以自拔的“发财梦”中,认为玩赌博机输赢靠的是运气,殊不知其实这些机器都是可以人为操控的,商家可以通过调试程序而改变赔率,致使赌客输多赢少!

不法商家为了营利,抱着侥幸心理,用所谓“游戏机”掩人耳目,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对于沉迷赌博机的人,则应警醒:无论哪种形式的赌博都危害极大,请珍爱生命远离赌博!

供稿:孔 利

往期精彩回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