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孀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古代封建社会,男人三妻四妾,女人却甚至在丈夫死后,也得为他守着贞洁,不得改嫁。可是,虽说那个封建的年代,但是却还是有不少的女性为了自己的自由,想要努力。

清朝乾隆年间,江南的湖州有一个富豪,家里娶了一个年轻貌美的新娘子。可惜的是这个大户人家少爷,身体不是很好,一直病怏怏的。当时很多人都说这新娘子这么漂亮,就怕这个新郎啊,会不会无福消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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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的老爷是个响当当的人物,膝下两个儿子,只有老大是嫡出的,老大虽然身体不好,可是也不希望让老二来继承家产,所以他就希望给老大了娶个好媳妇冲冲喜,希望他的病能够好起来,再生个大胖孙子。

可惜呀,这个老大的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最后也就只能够一命归西了。这时候家里就只剩下了壮年的公公,和这个刚刚守寡的儿媳妇,还有一个马上成年的小叔子。幸好这家人,家里还是有些财产的,不需要他们干什么。

19岁孀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但是青春貌美的新娘子还没享受几天婚后的美好生活,就变成了寡妇,实在是有点不甘心啊,她想再嫁一次,可是在那个社会,要改嫁实在是有点难。而且街坊邻居肯定会说闲话,她的公公也不会答应,甚至还想着让她一直守寡下去,娘家的人也不会支持她,那这可怎么办呢?

19岁孀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这个年轻貌美的新娘才19岁,而且家境很殷实,带来的嫁妆也不少。她就想自己花钱找人想办法找谁呢?就找了一个当时的大讼师,讼师就说他可以出主意,但是,要花银子,一口气就要了一千六百两。

新娘一咬牙就答应了,这个讼师就写了16个字的诉状,但是字字都戳到了关键。这16个字就是: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这大致的意思就是说我一个19岁的小妇人,在夫家守着公公和小叔,你说这是让她守贞节呢?还是让她犯错呢?或者说她怎么样才能不犯错误呢?

19岁孀妇想改嫁,公公不准,她写了16个字拿到县衙,县官:准了

这县官一看啊,觉得这个新娘子说的也是很有道理呀,通情通理,就给批了两个字,准了。让这新娘子顺利再嫁。

所以说,虽然是在封建社会,可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还是要努力一把。而这其中的讼词更是被世人称赞,各位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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