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嚴查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現象

金昌嚴查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現象

每日甘肅網金昌訊(甘肅日報·每日甘肅網記者謝曉玲 通訊員孫永紅)“你好,請問你單位在相關會議上對某某同志違紀處分的決定通報了沒有?”近日,金昌市紀委採取明察暗訪方式,對處分決定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嚴格督查。

為體現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嚴肅性和實效性,金昌市紀委監委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從處分決定的宣佈、送達、歸檔、降低職級待遇、違紀款物的收繳、年度考核評定、各類獎金髮放等方面入手,建立起紀委監委機關、組織、人事、被處分人所在單位或黨組織“四位一體”的處分決定執行工作聯動機制。由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在處分決定作出後30個工作日內,將處分決定送達被處分人所在單位或其黨支部和相應的組織、人事部門,同時將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告知書一併送達。所在單位黨組織在收到處分決定和告知書後,在30日內向所在組織中的全體黨員及本人宣佈處分決定,並將情況報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備案。組織、人事部門在收到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告知書的次月,根據告知書要求對被處分人的職務職級、工資待遇做出對應調整,同時將執行情況通過紀律處分決定執行情況回執單報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備案。被處分人年終考核評定及各類獎金髮放事先向市紀委監委徵求意見建議,並將相關材料報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備案。

金昌市紀委監委實行臺賬式管理的方式,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逐一銷號,對執行不到位的及時提醒,對整改不到位的約談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堅決杜絕處分決定執行“打白條”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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