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曝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这些车辆被曝光!

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

有效规范城区交通秩序,

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将每天对

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小伙伴们,

快来看看你有没有上榜,

你身边的朋友有没有上榜。

「交通违法曝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这些车辆被曝光!

1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DD511M

违法地点:坛山路与中兴大道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扣2分

「交通违法曝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这些车辆被曝光!

2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D55D33

违法地点:榴园路与建设路

违法处理:罚款100元扣2分

「交通违法曝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这些车辆被曝光!

3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DC600U

「交通违法曝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这些车辆被曝光!

4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违法车辆:鲁DDB131

「交通违法曝光」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这些车辆被曝光!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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