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獄兩個月的罪犯,可以接見麼?可以給家裡寫信麼?

巴黎夜雨2018


剛入獄兩個月的罪犯,當然可以接見了,給家裡人寫信更是沒有任何問題了。

雖然可以接見,也可以寫信,但這些都是有條件的。

進入監獄,意味著你的案情已經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你被判幾年就是最直接的體現,所有的一切都已經塵埃落定,你需要做的就是服從監獄裡規章制度,好好改造,聽話,順從,按時保質保量的造成分配的任務,才可以早日和家人團聚。


那接見和寫信有什麼條件呢?接見必須是直系親屬,比如父母,夫妻,姐弟等,至於一些好朋友什麼的,按照規定是不可以接見的,除非你想別的辦法也許可以,接見的時候隔著透明大玻璃,你在這邊,親人在那邊,互相拿起接見時的特定的電話,訴說你們相思之苦,而且只能說你們之間的家事,監獄裡的情況不允許對家人說,因為接見的電話都是有錄音功能或者監控功能。如果違反了規定那下次就不讓你跟親人接見了。

至於寫信沒問題,當然信裡面也不是什麼都可以寫,除了給家人報平安,想念之情等,監獄裡的情況可不允許寫,因為你寫信之後,監獄裡的警察會查看之後沒有問題才會發出去,如果違反規定寫了不該寫的,那信件永遠發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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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入獄後,一般監獄會安排向罪犯家中郵寄一份入監通知書,裡面載明罪犯所在監獄的通信地址和所在單位名稱。

至於接見,各地政策不完全一致。介紹一下我們單位的規定供參考。

一般在入監通知書上,已經告知罪犯親屬接見方面的規定,例如,哪些人可以見,可以攜帶的物品(現在監獄一般不允許帶生活用物品,監獄裡面都有),像一些技術、法律書籍一類物品經過審查是可以帶的。親屬照片也可以的。閒雜書刊不允許帶入。現金,可在會見登記室交給工作人員登記入賬,但嚴禁交給本人保存。

具體哪些人能見,一般是規定罪犯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近親屬等。同學,朋友,老鄉,戰友,工友等一般不允許見,特殊情況下需要會見(如幫教等),可持單位介紹信到獄政科辦理批准手續。第一次見,帶監獄發的入監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即可。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親屬,要提供所在居委會、村委會或派出所的親屬關係證明(具體哪些親屬,由罪犯本人填報,監獄審核)。一般是按規定日期接見(各單位有固定的日期,例如每週二四等),第一次見,確實不知道接見日期的一般可照顧一次。一般每月不超過一次,每次不超過三人,每次半小時。嚴重違紀的罪犯會暫停接見。

至於寫信,罪犯可以給家裡寫信,家裡也可以給罪犯寫信,但需要經過必要的檢查,有違禁內容的信會被沒收。另外多數監獄的罪犯經批准可以給家裡打電話。

作為罪犯家屬,注意一定要依法辦事,不要超越法律,將違禁物品帶給罪犯,或者在信中在電話中傳遞一些違反法律、不利於罪犯改造的內容。要知道會見是全程錄音錄像的,電話也有錄音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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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進入監獄後,會見和寫信,還有撥打親情電話都是有規定的,具體是這樣規定和安排程序的。

剛入獄的罪犯有兩個月的時間,是要在入監隊接受入監教育的,主要是學習監獄政策、法律法規,在這個時候監獄正常是不安排會見的,所以最好是等到犯人分配下去具體的監區再過去,按照規定和程序辦理會見。


但是會見的話,要求得是服刑人員的家屬,不能是社會上的朋友,親屬如果與其本人的關係在戶口本上面能體現的話,那就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去辦理會見就行了,如果體現不了,那就得由當地派出所開具證明,證明兩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

說到寫信的話,那是可以寫的,給家人朋友都可以從一入監就開始寫信,但是不能有違反改造和散播社會不良言論的內容,不然就不給發放,包括接收也是一樣,但是服刑人員給上級檢察機關等相關部門則不受檢查。除了會見和寫信的方式外,監獄還有親情電話的方式,按照寬管級等級別來劃定,但是每月最多也只能有親人撥打一次,最多是五分鐘。所以說,人要珍惜自由,坐牢失去自由是很痛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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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剛入獄的罪犯,在新收集訓期間,一般不安排會見。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罪犯寫給監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但應予以登記。罪犯通信所需郵資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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