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海南省妇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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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下午,海南省妇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省妇联副主席许振凌主持会议,副主席林英姿、黄娟、陈娉婷,巡视员杨翠霞,省妇联处级干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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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党内法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制度成果,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起构成了党内监督执纪问责的基础性法规体系。大家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学好《条例》、用好《条例》、遵守《条例》,做《条例》的坚定拥护者、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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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林英姿、黄娟、陈娉婷,巡视员杨翠霞以及杜志琴、林文文等同志谈学习体会。

副主席许振凌作总结发言,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权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看待和把握党内监督问题,充分认识制定实施《条例》的极端重要性,统一思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

二是要学深悟透《条例》。各党支部要把《条例》纳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研读,结合省委正在开展的“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把其融入工作和党内政治生活中去把握,结合实际学深弄懂。要坚持对标《条例》规范自身的工作和党内政治生活行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支持党内监督、积极参与党内监督,做到严守法规底线、不触纪律红线。

三是要依规践行党内监督。省妇联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按照《条例》履行监督义务,尽到监督职责,为推进党内监督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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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国妇联十一届八次执委会议、十二次常委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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