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西安開始限行!

省政府:今年9月29日開始,西安市“夏防期”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正式解除。當日,全市道路交通出現多處流量高峰,道路擁堵明顯加劇,引發群眾對緩堵保暢方面新的社會輿情,廣大市民對是否繼續限行產生熱議,據三秦網調查:65%的網友支持限行,反對的佔35%。

截止目前,西安市機動車總量已達314.4萬輛,較2017年底新增27.6萬輛,為進一步緩解我市交通擁堵狀況,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對大氣環境汙染影響,順應廣大市民群眾的期待和需求,我市組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梳理參考了全國14個限行城市有關情況,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專家研究、意見徵詢、媒體溝通、集體決策等程序,市政府決定於10月8日至11月14日,延續施行夏防期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工作日每天分時段限行兩個尾號),於10月6日提前兩天正式向社會發布限行通告。同時,啟動西安市機動車常態化限行論證決策程序,按步驟依法推進實施為確保國慶長假後機動車限行措施平穩有序實施,我市已同時啟動了地鐵、公交、客貨運等運力保障響應預案,最大限度減少對市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專此報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5日

明日,西安开始限行!
明日,西安开始限行!

關於延續夏防期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的通告

西安市環境保護局

西安市交通運輸局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於延續夏防期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的通告

市環告字〔2018〕2號

為切實回應市民關切,緩解城市道路交通擁堵,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鼓勵市民群眾綠色出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報請市政府同意,決定在我市延續實施夏防期機動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區域:我市行政區域內,以西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擴展至南橫線、堰渡路、三星快速幹道連線(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柞高速以西圍合區域;向北擴展至西鹹北環線(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禹高速以西圍合區域。途經本市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採取限行措施,允許通行。

三、限行規定: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五、外埠機動車進入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六、以下機動車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新能源汽車,包含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二)校車,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

(三)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營運證件的旅遊客車和營運客車;郵政車及在市郵政管理局備案並核發專用備案標識的快遞運送車輛;

(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六)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以及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經市鐵腕治霾辦認定核准的交通事故保險勘查車輛;

(七)“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八)持有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綠色通行證》的“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七、市交通運輸局要優化公交線網布局,提高公交地鐵運力和服務水平,解決和創新市民喜愛的綠色出行方式,科學設置公共自行車站點併合理投放,最大限度滿足市民需求。

八、市環境保護局要加強對環境指數的實時監測,努力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做好高汙染車輛及冒黑煙車輛的集中整治。

九、市公安局要努力提高交通管理和服務水平,不斷增加和優化公交專用道,確保公交專用道安全暢通和公交優先通行。同時,保障公共自行車等綠色低碳交通出行的便捷。

特此通告。

2018年10月6日

從10月8日至11月14日,西安繼續實施尾號限行措施。與之前限行措施相比,本次限行與之前限行措施基本相同。

限行時間:

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 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早7時至晚8時,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不限行。

限行區域:

西安市行政區域內,以西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擴展至南橫線、堰渡路、三星快速幹道連線(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柞高速以西圍合區域;向北擴展至西鹹北環線(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禹高速以西圍合區域。途經本市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採取限行措施,允許通行。

限行規定:

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外埠機動車進入上述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車輛:

(一)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二)校車、公共汽車、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

(三)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和營運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郵政及在市郵政管理局備案核發專用備案的快遞運輸車輛、

(六)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防汛車輛、應急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經市治霾辦認定、核發、核准的交通事故保險勘察車輛

(七)“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八)經市商務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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