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打虎」不手軟 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接受調查

2018-10-08 17:03 | 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节日“打虎”不手软 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接受调查

孟宏偉(資料圖)

國慶假期餘溫仍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長假尾聲“深夜打虎”。昨日23:52,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涉嫌違法,目前正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50後”的孟宏偉是黑龍江哈爾濱人,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他長期任職於公安系統,歷任公安部部長助理、交通管理局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局長(兼),國家海洋局副局長、中國海警局局長(兼)。2013年11月10日,孟宏偉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召開的國際刑警組織第85屆全體大會上當選新一任主席。今年兩會期間,孟宏偉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委員。至孟宏偉落馬之前,在公安部網站“領導信息”一欄中,孟宏偉排名在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和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王小洪之後,位列第三。

據瞭解,孟宏偉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公安部第二個落馬的副部長。2013年12月,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副部長李東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016年1月,李東生因犯受賄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相較於其他“老虎”的通報內容,孟宏偉的落馬通報內容明顯較短。據記者梳理,在今年3月國家監委組建後落馬的多名中管幹部中,其通報表述基本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像孟宏偉這樣直接被通報“涉嫌違法”、由“國家監委監察調查”的尚屬首例。

今年3月,國家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監察法》也同期頒佈。監察委員會的監督範圍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根據《監察法》,監察委員會依據該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其中,調查職責的主要內容,包括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基本涵蓋了公職人員的腐敗行為類型。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在官方公佈孟宏偉落馬消息的一週前,9月30日,公安部曾召開公安部黨委(擴大)會議,特別強調“從嚴治黨”。針對重點單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堅持嚴字當頭,健全制度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對發現的問題依規依紀嚴肅查處,對屢屢發生問題的單位予以嚴肅問責。

今日凌晨,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主持召開公安部黨委會議,通報孟宏偉收受賄賂、涉嫌違法接受國家監委監察調查情況。公安部黨委一致認為孟宏偉涉嫌違法接受調查,完全是其一意孤行、咎由自取的結果,一致表示堅決擁護、堅決支持對孟宏偉涉嫌違法進行監察調查。

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表文章稱,公安隊伍是紀律部隊,必須以更高標準、更嚴尺度,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從嚴治警關鍵是從嚴治“長”,加大紀律審查力度,重點抓好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公安工作關係群眾切身利益,必須堅持挺紀在前,著重糾正“四風”、著重優化政治生態、著重治理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堅決開刀動鍘,加大懲戒問責力度,讓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要強化壓責、約談、檢查、問責,全面落實“兩個責任”。

(原標題《節日“打虎”不手軟 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接受調查》,原作者楊亞瀾。編輯 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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