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維迎丨什麼樣的金融體制更利於創新

張維迎丨什麼樣的金融體制更利於創新

本文為2016年12月18日張維迎教授在“第一屆國家發展論壇全球變革時代的中國 ”上發言整理。

12月18日,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張維迎在第一屆國家發展論壇的演講中提到企業家精神是經濟增長的源泉,他同時認為當前中國的企業家缺乏創新精神,創新需要投資者和企業家對未來有一個穩定預期,十年、二十年之後,他成功了,他仍然能夠得到他創新應該得到的回報。他特別強調,中國今天的企業家總體來講也許可能是套利,但是不適合創新。

張維迎認為,國有商業銀行不可能服務於創新。如果投資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來分配,那我們這個國家不可能成為創新型國家。我們知道中國是世界上儲蓄率最高的國家,也是儲蓄率額最多的國家。那為什麼BAT都是外國人投資起家的,我們這麼多的投資基金為什麼沒有幾家創新呢。顯然與我們金融體制有關。

張維迎丨什麼樣的金融體制更利於創新

以下是澎湃新聞對張維迎發言的摘錄:

簡單來說創新需要投資者和企業家對未來有一個穩定的預期,十年、二十年之後,他成功了,他仍然能夠得到他創新應該得到的回報。如果一個制度不能給大家一個穩定的預期,這個制度就不可能真正的鼓勵創新。我要特別強調一下,我們中國今天的企業家總體來講也許可能是套利,但是不適合創新。

商業銀行不可能服務於創新

創新對金融機制的敏感程度,遠大於套利對金融體制的敏感程度。我們需要什麼樣的金融體制呢?創新的特點決定了創新所需要的投資只能來自股權,而不能來自債權,這點是跟套利不一樣的。套利的資金可以來自債權,而且事實上大量的債權用於支持套利。下面我具體談幾點。

第一點,銀行主導的金融體制是不適合創新的。我們知道經濟學界有關金融體制的爭論很久,日本和德國銀行主導模式好呢,還是英美的股票市場主導模式好?從我剛才講的理論來說大家應該很清楚,銀行主導的模式是適合套利的,而股票市場主導的模式更適合創新。其實商業銀行最初就是為套利而生產的,你要做生意,貨還沒有賣的時候進貨要錢,所以你先借錢,等貨賣了以後還錢。或者你現在有投資,產品還沒投產的時候跟銀行借款,賣出去以後還上。所以商業銀行主要是為企業家的套利而融資。所以商業銀行最重要的是風險控制,他充其量只能支持微創,輕型的改良式的創新,不可能支持顛覆性創新,因為顛覆性創新風險太大,如果商業銀行投資的話,他的負債率會在50%以上,會破產。

直接融資市場對創新非常重要,我們看美國為什麼能引領創新,很大程度上來自於他的非銀行的這種金融體制,還有以色列,2008年以色列的人均投資資本是美國的2.5倍,是歐洲的30倍。所以以色列才能成為創新型國家。

第二點我要強調國有商業銀行不可能服務於創新,為什麼呢?因為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服務於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本身只能進行套利,不可能進行創新。因為他既沒有創新的積極性,他們面臨的監管制度也不鼓勵他們創新,我們政府沒有辦法在創新投資和不負責的投資之間做區分。

我想總的來講,國有企業不可能成為創新的企業,儘管他可以成為套利的企業。

如果投資之間主要由國有商業銀行來分配,那我們這個國家不可能成為創新型國家。我們知道中國是世界上儲蓄率最高的國家,也是儲蓄額最多的國家。那為什麼BAT都是外國人投資起家的,我們這麼多的投資基金為什麼沒有幾家創新呢。顯然與我們金融體制有關。

私人投資的管制不利於創新

第三點,我要強調一下對私人投資的管制不利於創新。創新需要的私人資本可能來自天使投資、風險投資或者PE,或者IPO,但是我剛才講到不能來自債權融資。那股權融資是私人之間的契約,資本所有者資源的選擇,如果他們不能自由選擇,就不可能把這個錢投入到最有前途的創新項目中。

所以我說如果是私人資本,那政府就不應該對他進行過多管制。比如說股票融資,不應該受到額度的控制,也不應該受到准入門檻的限制,無論是以產業政策的名義實施的投資審批,還是以保護消費者的名義、保護投資者的名義實施的標準的規定都不利於創新。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好比鋼鐵業,現在美國50%以上的鋼鐵產量來自中小企業,因為上世紀六十年代出現了一個新的鍊鋼技術,八十年代又出現了薄板連鑄技術,使得中小鋼鐵企業的成本大大降低,低於大型鋼鐵企業。如果我們說鋼鐵這個傳統行業必須有規模經濟,如果規模太少政府不批准的話,那這兩種技術都不可能出現。這兩個例子可以說明,從技術的角度講沒有一個產業是傳統產業,因為每個產業的技術都在進步。

如果我們政府不允許企業家自由選擇,不允許投資者自由選擇,我們以一些保護環境,以提高效率的名義限制私人的投資,這些新技術就不會出現。還有準入門檻,過去上市規定幾年盈利才能上市,那我們想一下一個企業為什麼要融資,是因為現在消費者買單的錢不足以讓他繼續發展下去。

因為他虧損才要融資。但我們提出的要求是如果你虧損就不能融資,只有錢多才可以借錢,才可以在股票市場上拿錢,這本身就是荒唐的。我們這樣一系列的規定,創新根本不可能出現。

張維迎丨什麼樣的金融體制更利於創新

政府投資不適用創新

我還要強調一點,政府的投資或者政府的PE也不適合用於創新。剛才講到資本融資和創新很重要。現在我們國家建了好多個政府資助的,政府引導資金,到2015年底總共有780多家政府引導基金,管理著2.18萬億的投資基金。這是五倍世界上其他CV基金,中國現在成為了VC、PE最大的資金國。

我認為這是一個錯誤,因為政府投資基金和私人投資不一樣,我們沒有辦法保證政府的投資基金的錢真正投資於值得投資的項目,因為花錢的人他這個投資虧不虧,與他的利益沒多大的關係。而且政府的投資基金創造了更大的尋租空間和腐敗空間,即使排除掉這些仍然有一個問題,當政府給錢的時候企業家精神就沒有辦法有效地出現,我自己早年的研究當中已證明了這一點。

如果每個人都可以拿別人的錢去投資做企業家,成功了你得到好處,失敗了成本給個人,阿貓阿狗都可以做企業家,那最後錢就是巨大的浪費。即使沒有腐敗,僅僅因為逆向選擇也導致政府創造了這些投資公司,無論叫政府引導資金還是創業基金,最後一定是沒有效率的。

最後一點我強調一下服務於宏觀調控的金融體制,也不利於創新。我們今天的金融體制多程度是屬於宏觀調控,經濟過熱我們有提高利率,如果經濟疲軟我們就要擴大信貸,降低利率,這是服務於宏觀調控的金融體制。但按照週期理論,信貸擴張是導致企業家錯誤投資的主要原因,也就是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按照熊彼特的理論,創新都來自於新產品、新企業,淘汰老產品、老創業的過程,所以這是創新的週期。

2009年政府花了數千億錢讓農民買過時的產品,這使中國家電企業的更新換代延長了五年。有研究表面創新活動在衰退的時候經常會更進一步地開始,原因是市場飽和,企業沒有辦法從現有的產品當中賺取更多錢的時候,或者現有的產品虧損的時候,那麼他唯一的選擇就是引入新的產品,也就是進行創新。

從這五個方面說,我們需要一個有助於創新的金融機制。

我總結一下今天講的內容。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呼喚著創新型企業家,而創新高度的不確定性和長週期,決定了創新的制度,包括自由產權和法治更為敏感。創新需要完全不同於套利的經營體制。

這個經營體制就是私人資本的自由交易形成的體制,我們的商業銀行主導的經營體制不適合創新,國有銀行主導的體制也不適合創新。政府主導的產權融資體制、股權體制也不適合創新,因此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第一就是民營化,第二就是自由化,只有如此我們才有可能變成一個真正的創新型國家,中國的經濟未來才有可能維持4%到5%的增長率。

(本文根據主辦方提供速記整理,未經演講者審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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