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鵑管理區農村公路管理所原所長楊文波受賄案一審宣判

百里杜鹃管理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原所长杨文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百里杜鹃管理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原所长杨文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百里杜鵑管理區農村公路管理所原所長楊文波受賄一案,由大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查明,楊文波在其擔任貴州省百里杜鵑管理區交通局業務股負責人、貴州省百里杜鵑管理區農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長、所長期間,在工程招投標、工程款撥付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99400元。一審判決如下:

被告人楊文波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

對被告人楊文波已上繳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8300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百里杜鹃管理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原所长杨文波受贿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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