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氣憤!革命老區現「日軍」遊街打廣告,警方:已觸犯法律!拘!

10月7日,江蘇省連雲港贛榆區,一群男子穿著日軍制服在鬧市街頭舉著廣告牌遊街打廣告

。被拍後經網民轉發,引起了關注。

「熱點」氣憤!革命老區現“日軍”遊街打廣告,警方:已觸犯法律!拘!

視頻截圖

由於事發地贛榆系革命老區,且轄內擁有全國唯一一座“抗日山”,影響極為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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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經媒體曝光後,當地有關部門迅速介入調查,目前該事件的組織策劃者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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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記者10月8日從贛榆警方獲悉,這出鬧劇是當地某影視公司為新劇《小鬼子進贛榆》做預熱宣傳時,惹出的一出鬧劇。

據網傳視頻顯示,在連雲港贛榆區一處街頭,十餘名男子身著日軍制服遊街打廣告,其中一人手舉某品牌啤酒的廣告牌,另外兩名男子舉著印有“贛榆歡子團隊精心打造《小鬼子進贛榆》 敬請期待……”的廣告牌,現場引來一大波市民圍觀拍照。”事發後,警方到場制止了該廣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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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該品牌啤酒公司工作人員稱該廣告行為與他們無關,也不是當地代理商所為,由於此事對其公司品牌造成了很大影響,目前,他們正在調查是何人所為。

據贛榆當地一自媒體平臺工作者稱,《小鬼子進贛榆》是贛榆歡子團隊即將推出的一部短劇,劇情主要展現贛榆人民的英勇無畏。其平臺與贛榆歡子團隊有合作,短劇會在其平臺發佈,當天該團隊是在為此劇做前期的預熱宣傳。

10月8日晚,連雲港市贛榆區公安局出了一則《警方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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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稱:10月7日12時10分,贛榆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汽車南站附近有多人穿著日本軍服在大街上“遊行”。接報後,巡特警大隊迅速處警,到現場發現,由某公司組織的10餘名群眾演員穿著新四軍戰士、二戰日本士兵等不同角色服裝,攜帶網購仿製的軍刀、步槍等道具,由新四軍扮演者押解日本兵扮演者沿華中南路往城區一路巡遊。


以仲某某為首的該夥人員系某影視公司職員,在為其公司即將拍攝的一部微視頻和某汽貿公司做營銷推廣活動,民警現場責令該夥人員立即停止活動。現場被網民截拍後,在網上廣泛傳播,造成惡劣的影響。

經調查,仲某某的行為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涉嫌犯罪。10月8日,仲某某(男,32歲,贛榆本地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贛榆警方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法 條 鏈 接

《刑法》第103條第2款

煽動分裂國家罪(刑法第103條第2款),是指煽惑、挑動群眾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93條第1款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2018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規定,褻瀆、否認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普法君說 ★

抗日戰爭的勝利,是近代以來中國抗擊外敵入侵的第一次完全勝利,是中國近代百年屈辱的結束,也是中華民族走向復興的開端。

今時今日,每一個享受和平生活的中國人,都不應該忘記當年那場戰爭。

拿民族傷痕開玩笑,是可忍孰不可忍,對於這些行為無需手軟,我們必定旗幟鮮明的反對和狙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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