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賊還要考「績效」 一團伙作案12起落網

9月27日下午,南寧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接到市民羅先生報警,稱其停放在榮寶華的電動自行車不見了。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調查取證。民警發現在案發現場不遠處有一個監控攝像頭清晰地拍下了嫌疑人的作案經過。然而,在看到嫌疑人的一剎那,民警卻著實感到意外。原來,盜取羅先生電動車的,竟是兩名十來歲的少年。

偷车贼还要考“绩效” 一团伙作案12起落网

為逃避責任 男子教唆偷盜

民警通過天網系統對2名少年的活動軌開展調查,最終將他們的落腳點鎖定在大沙田的一家賓館內。在民警破門而入時,2名嫌疑人正和4名同夥在房間內擺弄著新買來的刀具。

原來,這是一個約有10人的盜竊電動車團伙,團伙的頭目是剛滿18歲的黃某和黃某某,其餘均為未成年人。經訊問,嫌疑人黃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黃某供述,為了逃避法律制裁,他與黃某某以下達“工作指標”的形式教唆手下的未成年人盜竊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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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的未成年人通常3至4人一組,通過“老帶新”的形式實施盜竊。行竊目標主要是無人看守且沒有上鎖的電動車,作案地點通常選在榮寶華、大沙田與普羅旺斯一帶。隨後,黃某和黃某某將盜得的電動車銷贓。

為蠅頭小利 少年鋌而走險

據涉事的未成年人交代,他們大多是14至16歲的少年,由於常年疏於家庭管教,上初中便開始輟學。今年年初,他們在酒桌上認識了黃某和黃某某,並在他們的教唆下開始實施盜竊,用盜竊所得贓款開房打遊戲。他們當中有人已參與10餘起電動車盜竊案。

雖然盜竊了不少車輛,但是這未成年人所得的“報償”並不多。黃某和黃某某通常以1000元一輛的價格將電動自行車銷贓,而分給負責盜竊的未成年人只有每人100元。曾有一名未成年人產生退出念頭,卻遭到了毆打。在下達“工作指標”後,黃某和黃某某還威脅他們“如果不能完成就不要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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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盜竊,這個團伙還喜歡舞刀弄槍,民警在他們的住處搜出了管制刀具及2枚魚雷。目前,3名16週歲以上的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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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任何想要通過教唆未成年犯罪而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都將會得不償失,逃不開法律的追責。

同時,小編也瞭解到,在本次涉案的未成年人中,有的是父母常年不在身邊,有的父母雖在身邊卻疏於監管。希望家長們有時間能夠多陪伴孩子,關心關愛他們的成長,防止他們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編審:戴珊珊 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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