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还要考“绩效” 一团伙作案12起落网

9月27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市民罗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荣宝华的电动自行车不见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民警发现在案发现场不远处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清晰地拍下了嫌疑人的作案经过。然而,在看到嫌疑人的一刹那,民警却着实感到意外。原来,盗取罗先生电动车的,竟是两名十来岁的少年。

偷车贼还要考“绩效” 一团伙作案12起落网

为逃避责任 男子教唆偷盗

民警通过天网系统对2名少年的活动轨开展调查,最终将他们的落脚点锁定在大沙田的一家宾馆内。在民警破门而入时,2名嫌疑人正和4名同伙在房间内摆弄着新买来的刀具。

原来,这是一个约有10人的盗窃电动车团伙,团伙的头目是刚满18岁的黄某和黄某某,其余均为未成年人。经讯问,嫌疑人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黄某供述,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他与黄某某以下达“工作指标”的形式教唆手下的未成年人盗窃电动车。

偷车贼还要考“绩效” 一团伙作案12起落网

作案的未成年人通常3至4人一组,通过“老带新”的形式实施盗窃。行窃目标主要是无人看守且没有上锁的电动车,作案地点通常选在荣宝华、大沙田与普罗旺斯一带。随后,黄某和黄某某将盗得的电动车销赃。

为蝇头小利 少年铤而走险

据涉事的未成年人交代,他们大多是14至16岁的少年,由于常年疏于家庭管教,上初中便开始辍学。今年年初,他们在酒桌上认识了黄某和黄某某,并在他们的教唆下开始实施盗窃,用盗窃所得赃款开房打游戏。他们当中有人已参与10余起电动车盗窃案。

虽然盗窃了不少车辆,但是这未成年人所得的“报偿”并不多。黄某和黄某某通常以1000元一辆的价格将电动自行车销赃,而分给负责盗窃的未成年人只有每人100元。曾有一名未成年人产生退出念头,却遭到了殴打。在下达“工作指标”后,黄某和黄某某还威胁他们“如果不能完成就不要回来了”。

偷车贼还要考“绩效” 一团伙作案12起落网

除了盗窃,这个团伙还喜欢舞刀弄枪,民警在他们的住处搜出了管制刀具及2枚鱼雷。目前,3名16周岁以上的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偷车贼还要考“绩效” 一团伙作案12起落网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任何想要通过教唆未成年犯罪而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将会得不偿失,逃不开法律的追责。

同时,小编也了解到,在本次涉案的未成年人中,有的是父母常年不在身边,有的父母虽在身边却疏于监管。希望家长们有时间能够多陪伴孩子,关心关爱他们的成长,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编审:戴珊珊 李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