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發文,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

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醫保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統一部署,根據健康扶貧三年攻堅工作統一安排,為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2018年9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與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醫保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8〕830號,以下簡稱《通知》)。

一、有關背景情況

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以及《關於實施健康扶貧工程的指導意見》要求,2017年2月11日,我委會同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了《關於印發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地按照要求加快推進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貧困人口大病醫療負擔明顯減輕。在此基礎上,《通知》擴大了救治病種覆蓋面,進一步完善了農村貧困大病患者醫療救治及保障的工作機制,切實降低貧困患者負擔。

二、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在已開展的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結腸癌、終末期腎病等大病專項救治基礎上,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宮頸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塵肺、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貧血、唇顎裂、尿道下裂等作為專項救治病種;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本地區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疾病納入專項救治病種範圍。《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專項救治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通過制訂診療方案,完善專家組和質控體系,開展技術指導、培訓和質控等工作,保障醫療安全。《通知》還要求完善支付方式,積極推進“一站式”結算,在縣域內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有條件的地方實行省域範圍內“先診療,後付費”。

相關文件: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計生委、民政廳(局)、扶貧辦、醫保局(辦),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聯合開展了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以下簡稱專項救治工作)。專項救治工作有效解決了相關病種醫療救治需求,降低了貧困患者費用負擔,建立完善了農村貧困大病患者醫療救治及保障的工作機制,為推進脫貧攻堅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近期,健康扶貧三年攻堅工作全面啟動,將實施貧困人口託底醫療保障、大病和慢性病精準救治等攻堅行動。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脫貧攻堅工作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健康扶貧三年攻堅工作要求,現將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加專項救治覆蓋病種

2018年,各地要在已開展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等大病專項救治基礎上,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宮頸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塵肺、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貧血、唇顎裂、尿道下裂等作為專項救治病種。鼓勵各地(包括“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結合實際,將本地區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疾病納入專項救治病種範圍。

二、繼續落實有關要求,做好專項救治各項工作

(一)加強專項救治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強專項救治的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要結合新增病種特點、增加定點醫院,滿足診療需求。積極推進臨床路徑管理,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有關病種診療規範、臨床路徑等,制訂具體的臨床路徑和診療管理方案。調整完善診療專家組和質控體系,積極開展技術指導、培訓和質控工作。定點醫院的選擇要堅持“保證質量、方便患者、管理規範”的原則,確保救治效果。

(二)加快落實“一站式”結算。積極推進“一站式”結算,為農村貧困人口提供方便快捷服務。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患者縣域內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在出院時只需支付自付醫療費用;對於符合轉診轉院條件的貧困住院患者,有條件的地方要實行省域範圍內“先診療、後付費”。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要按照協議約定及時向定點醫療機構撥付費用。

三、明確部門職責,強化責任落實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民政、扶貧、醫保等部門要明確部門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專項救治工作取得實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專項救治工作,要會同有關部門明確定點醫院、制訂完善臨床路徑;組建診療專家組,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和質控工作。民政部門要將核實核准的農村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名單提供給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做好此類人員的專項救治工作。扶貧部門要加大對貧困大病患者及其家庭幫扶力度,加強專項救治工作監督和指導。醫保部門要完善相關醫保政策,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快工作進度。各省份要繼續做好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並結合此次新增病種要求,在2018年10月底前調整完善相關工作方案,於2018年11月底前向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醫保局報告有關工作落實情況。

(二)做好數據統計報告。各地要及時通過“全國健康扶貧動態管理系統”報送專項救治病例信息。中國人口與發展研究中心要按月彙總專項救治工作信息,及時報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醫保局將適時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代章)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

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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