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區檢察院發揮職能整治非法占用農用地現象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區檢察院協同行政部門共同解決輿論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公益問題,取得了維護公共利益、促進依法行政、增強環保意識“一箭三雕”的良好成效。

2018年3月,該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青原區新圩鎮馬塘村委會村民曾某在明知其租賃的土地屬於農業用地且其中部分屬於耕地的情形下,既未申請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也未獲得規劃部門批准的報建手續就平整土地,就在土地上澆築水泥違法建設養豬廠房。經鑑定,耕地重度破壞面積11.82畝,部分林地亦毀損嚴重。

此類公益訴訟案件屬於新型案件,證據收集、法律運用等方面均存在不少困難。案件辦理初期,曾某及家屬牴觸情緒較大,認為土地和林地均屬於荒地,將其復墾開發既增加了財政稅收,又促進了村民就業,根本沒有構成犯罪。承辦檢察官結合法律文書加強釋法說理,從環保政策、法律規定、社會影響各方面綜合闡述其建設養豬場的不合理、不合法性,最終使曾某認識到自身錯誤,在三個月時間內,在建養豬場被其主動拆除,建築垃圾得到清運,受損農用地得到有效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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