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燈塔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首例涉惡案件公開宣判

「扫黑除恶进行时」灯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018年9月26日,由燈塔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祁某某、徐某某、程某某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在燈塔市人民法院進行了宣判。一審法院完全採納檢察機關指控和量刑意見,以尋釁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判處祁某某有期徒刑九年,罰金5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蘇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罰金2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此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燈塔市首例公開宣判的涉惡案件,打響了全市涉黑涉惡案件宣判“第一槍”。

燈塔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期間,被告人祁某某、徐某某、程某某系前科劣跡人員,長期糾集在一起,在燈塔市佟二堡地區多次有組織的實施隨意毆打、恐嚇他人、故意毀壞財物、無故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該惡勢力團伙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佟二堡地區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燈塔市人民檢察院先後召開多次專題會議討論案情,並在開庭審理前就庭審工作積極與法院溝通協調,達成共識,確保庭審有序進行。

「扫黑除恶进行时」灯塔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燈塔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以全院“一盤棋”思想,緊緊圍繞上級檢察機關和市委工作要求,從宣傳發動、線索摸排、案件辦理等各個環節詳細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確定工作重點,對黑惡勢力犯罪“從嚴從重,快速辦理”,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穩步推進。該案正義的宣判,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決心、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力的震懾了犯罪,為平安燈塔做出了新的貢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