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年
明代:文徵明
不求見面惟通謁,名紙朝來滿敝廬。
我亦隨人投數紙,世情嫌簡不嫌虛。
附參考:文徵明還是文徵明?哪種寫法對?
“徵”與“徵”,本是互不相干的兩個字,且兩字都古已有之。兩字都各民?的義項。“徵”,只有一個讀音zhēng,而“徵”卻有三個讀音:zhēng,召也;zhǐ,古代五音“宮、商、角、徵、羽”之一;chéng,通懲。
在現代漢語中,“徵”只保留zhēng和zhǐ兩個讀音。讀zhǐ時不簡化。讀zhēng時已被簡化為“徵”。但即使“徵”被簡化為“徵”,與“徵”仍有區別。“徵”除接收“徵”的義項之外,“徵”的本字另有多種義項,是被簡化過來的“徵”不可替代的。
在一些詞典中,“徵”大體有六個義項:①遠行。如“長征”、“征途”、“兩萬五千里長徵”。②征戰,征討。如“南征北戰”。③由國家召集和收用。如“徵兵”、“徵稅”。④徵求。如“徵稿”、“徵文”。⑤證明、證驗。如“此事有實物可徵”。⑥跡象。如“特徵”、“徵候”。以上六個義項中,①②兩項為“徵”的本義,在“徵”簡化過來前,“徵”就有此義。故為“徵”所專有。即使“徵”寫為繁體字“徵”,也不能把“兩萬五千里長徵”寫成“兩萬五千里長徵”,不能把“證討”寫為“徵討”。同樣,不能把“平南部總管征討正先鋒宋”寫為“平南部總管徵討正先鋒宋”。“徵”的後四個義項則是作為“徵”的簡體字接收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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