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滿15年真的就不用再繳嗎?

今年,關於養老金的新政策新舉措頻頻出臺。年初,人社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這是我國連續14年調整基本養老金。

不久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每當關於養老金的政策發佈時,一些涉及養老保險的話題、帖文就會在網絡熱傳。在熱議政策紅利的同時,也出現一些容易引起迷惑的誤讀,比如:“養老保險只用繳滿15年”“省裡養老金收不抵支,以後領養老金無保障”……有些誤解甚至多年來反覆被傳播,讓不少人產生疑惑。

養老保險繳滿15年真的就不用再繳嗎?

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不用再繳?

回應:15年只是判斷達到退休年齡後是否具備領取養老金資格的條件;養老保險長繳多繳,退休後每月能領得更多。

一些參保的群眾認為,養老保險繳滿15年就沒必要再繳了,反正到退休年齡後一樣可以領養老金。還有一些年輕人認為,眼下收入低,先不那麼早參保繳費,等離退休年齡接近15年的時候再繳也不遲。

人社部對此回應:繳費年限滿15年只是判斷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是否具備養老金領取資格的一個條件。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城鎮單位就業取得勞動收入的,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和職工未繳納的,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予以處罰。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遵循“權利和義務相對應”原則,退休時計算的養老金水平,與其繳費年限的長短、繳費水平的高低直接相關,因此,參保人員儘可能地長繳、多繳,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

養老保險繳滿15年真的就不用再繳嗎?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解釋說,以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後參加工作的參保人員為例,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由此可見,個人繳費時間越長、繳費越多,退休後每月養老金就領得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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