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拒絕參與」對中國的侮辱和剝削了嗎?

美國副總統彭斯先生在最近的演講中為美國對中國的所作所為評功擺好時說:“當中國在其稱之為‘百年國恥’的時期遭受侮辱和剝削時,美國拒絕參與其中”,稍微懂一點兒中國近代史和中美關係史的人,都會知道彭斯先生這是沒有歷史常識的信口開河。

眾所周知,中國的“百年國恥”開始於1840年英國發動的鴉片戰爭。鴉片戰爭前,英國對華貿易存在嚴重逆差,這與今天中美貿易的情形非常相似,只是中國那時還基本是自然經濟,沒有多少對外貿易需求,英國沒法和中國打貿易戰,而它又離不了中國的茶、絲、瓷器等,於是便大量向中國走私鴉片這種特殊商品,在中國禁菸的時候,便藉口發動了侵華戰爭。由於清王朝的腐敗無能和中國的落後,中國打了敗仗。戰爭的結果是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及附約《虎門條約》,取得了割地、賠款、增開通商口岸、領事裁判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等一系列侵略權益。儘管美國也有商人參與了可恥的鴉片貿易,美國政府並沒有派軍隊參與鴉片戰爭。但在戰爭結束後,美國卻趁火打劫,利用英國戰勝中國的餘威,恫嚇嚇破了膽的清政府,與它簽訂了不平等的《望廈條約》,除了沒有割地賠款外,幾乎取得了與英國同樣的侵華權益。不但如此,在某些方面還有所擴大,如美國兵船可到中國各通商港口巡查貿易,美國人有權在通商口岸租地建樓、開設醫院和教堂等,特別是擴大了領事裁判權和免除了美國領事保證關稅徵收、取締走私的責任。

所謂“領事裁判權”,是擴大了的治外法權,把國際法賦予外交代表的特權擴大到其所有僑民,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嚴重破壞。中英條約中規定,凡“英人華民交涉詞訟”,“其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照辦。華民如何科罪,應治以中國之法”,英國的領事裁判權限於中英兩國國民之間。但在中美《望廈條約》中,不但中國國民與美國國民發生訴訟事件時,“合眾國民人由領事等官捉拿審訊,照本國例治罪”,而且美國國民在中國與其他國家國民發生爭論時,“應聽兩造查照各本國所立條約辦理,中國官員均不得過問”,也就是說,兩個外國人在中國的領土上出現了糾紛,要由各自所屬國家的領事按照各自國家的法律來處理,案件發生地的中國官員完全無權過問!

中英條約中規定,英國領事有保證徵收關稅和取締走私的責任,但在中美《望廈條約》中,卻解脫了美國領事的這些責任,這自然就便利了美國商人逃稅和走私的活動。這一條被列強認為是比中英條約“高明”的地方。美國史學家丹涅特寫道,在這一點上,《望廈條約》的直接效果是“使美國政府規避了對它本國公民進行走私所應負的責任。顧盛(簽訂《望廈條約》的美方代表)條約實際上是使走私販子皆大歡喜,在這一方面所給予他們的特權,甚至於比香港的佔有還要更廣泛得多”,迅速被英國等其他列強“大加利用”,成為之後法國《黃埔條約》等不平等條約的“藍本”。當時的美國總統泰勒也興奮地說,《望廈條約》“萬分有利於美國商務以及其他利益之發展”。

最後,針對彭斯先生的論點,再引用美國學者邁克爾·謝勒的一段話,他在《二十世紀的美國與中國》一書中寫道:“1900年以前,中國政府並沒有發現美國政策中有什麼特別公正友善的東西。美國或許沒有介入鴉片戰爭,但在分贓方面則毫不遲疑。”弱的時候借勢“分贓”,成為世界霸主後自然就要霸道了,彭斯先生,你能說美國很善良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