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到期还有十年,签合同可以签30年吗?

平常但不平凡


2018年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到期还有十年,签订合同可以签30年吗?



其实题主应该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当然是不可能确权30年的,因为土地确权到期也就是还有十年的时间,而土地的承包合同也就是还有十年的时间,所以没有权利超越承包期外再签订合同进行土地流转。

尽管2017年10月份国家承诺二轮土地到期,再无条件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但至少还没有法律文件或者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的证书,应该是到了第二轮土地到期以后拿到第三为土地延包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再续签承包合同。目前的土地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农民的种地积极性,维持和保护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的连续性的收益,稳定全国的农业生产,保护人民的饭碗里有粮食。

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讲,第二轮的土地使用证或者是土地确权使用证已经规定只有十年的有效期,也就是第二轮土地延包到期的时间,对于以后30年的土地延播期还没有承包合同,所以不可能再续交20年的土地流转的时间。即便是签订了30年的土地流转的期限,也只有前十年的法律效率,对于后20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法律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无故的做许诺,即便是目前有政策,但是也不一定保证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在后20年内是自己的土地,而且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文书证明后20年的土地是自己的承包土地。所以在第二轮土地延包到期还有十年的时间,是可以进行签订土地流转的时间,但对于后20年签订土地流转的时间是不允许的,也是法律所不承认的。


宗元


据了解 :

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所有闲置建设用地再利用,盘活闲置建设用用地应该是件好事。比如以前乡村企业、学校等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一定审批程序流转给单位或个人再使用;

土地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村或组)的成员承包耕种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属农用地(田),承包期限妇孺皆知;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建设需要,征购使用村(组)集体土地;

其中,土地流转和土地征用要依法向村(组)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资金由村(组)管理、分配和使用;

集体土地流转、承包和征用必须公开,并经有权机关审核批准(或备案)。尤其集体土地征用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马虎不得;

土地流转要经村或组同意,流转集体闲置建设用地的年限可比照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年限,如用途设定为工业和商业的土地流转年限分别不得高于50年和40年,但具体情具体对待,流转年限长短要看当时审批文件和依据,要继续延长流转年限须再重新审批,如果不按规定不经第三方(政府及部门)机构审批恐怕会有隐患,甚至造成损失(一己之见,不足为凭,有错请见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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