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米財務」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征管類近期熱點問題集

【稅米財務】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還有徵管類近期熱點問題整理新鮮出爐!快跟著小編來看一看吧~

1.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標準是什麼?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第一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前款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2.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時能否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修訂後的的公告》附件《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規定,企業享受第67項“固定資產或購入軟件等可以加速折舊或攤銷”優惠政策,稅會處理一致的,自預繳申報時開始享受,稅會處理不一致的,匯繳申報時享受;企業享受第68項“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或一次性扣除”優惠政策,自預繳申報時開始享受;企業享受《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自預繳申報時開始享受。

3.哪些行業企業適用2018年一次性退還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2018年退還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0號 )第一條規定,退還期末留抵稅額的行業企業範圍

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行業包括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和電網企業,具體範圍如下:

(一)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和研發等現代服務業。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裝備製造等先進製造業和研發等現代服務業包括專用設備製造業、研究和試驗發展等18個大類行業,詳見附件《2018年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行業目錄》。納稅人所屬行業根據稅務登記的國民經濟行業確定,並優先選擇以下範圍內的納稅人:

1.《中國製造2025》明確的新一代信息技術、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農業機械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等10個重點領域。

2.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電網企業

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的全部電網企業。

第二條規定,退還期末留抵稅額的納稅人條件

退還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

4.適用2018年一次性留抵退稅政策的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期末留抵稅額時,如何計算退還比例?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2018年退還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0號)第三條規定,退還比例按下列方法計算:

1.2014年12月31日前(含)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退還比例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個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佔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2.2015年1月1日後(含)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退還比例為實際經營期間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註明的增值稅額佔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5.哪些單位和個人需要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徵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和提供娛樂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屬於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繳納義務人,應按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6.同一應稅合同中既有簽訂設計內容,又有簽訂裝飾裝修內容等,應如何計算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後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7.印花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的營業賬簿指的是什麼,如何徵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 (1988)財稅字第225號)第六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帳簿。

2.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的千分之零點五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對營業賬簿減免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18〕50號),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徵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徵印花稅。

8.法人代表、單位名稱有變更,是否需要重新簽訂三方協議?

如果開戶許可證、銀行賬戶名稱等納稅人在銀行留存的信息沒有變化,就不需要重籤。原協議可以繼續使用。

9.跨地區分支機構地址發生變更,總機構是否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總機構應將其所有二級及以下分支機構(包括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分支機構)信息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內容包括分支機構名稱、層級、地址、郵編、納稅人識別號及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地址和郵編。分支機構(包括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分支機構)應將其總機構、上級分支機構和下屬分支機構信息報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內容包括總機構、上級機構和下屬分支機構名稱、層級、地址、郵編、納稅人識別號及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名稱、地址和郵編。上述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除另有規定外,應在內容變化後30日內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第三十三條規定,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0.《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需不需要繳銷?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跨區域涉稅事項報驗管理相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8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跨區域經營活動結束後,應當結清經營地稅務機關的應納稅款以及其他涉稅事項,向經營地的稅務機關填報《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經營地的稅務機關核對《經營地涉稅事項反饋表》後,及時將相關信息反饋給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人不需要另行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反饋。

11.企業從深圳跨省遷移到北京,在深圳已完成遷出工作,到北京遷入時,需要辦理什麼?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二十七條規定,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申請辦理變更、註銷登記前,或者住所、經營地點變動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並自注銷稅務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遷達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2.企業有關聯交易,但未在規定的申報期內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是否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六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13.個體工商戶可以在網上稅務局做新戶套餐式登記嗎?

個體工商戶暫不可以在網上稅務局做新戶套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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