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住宅小區後期的品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選對物業主管人

您住宅小區後期的品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選對物業主管人

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法理上是要求業主自治。業主大會是最高決策機構,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業委會承擔日常管理監督工作。雖然物權法規定,住宅小區的管理有三種模式,然而,業委會成員基本上是從自願奉獻的業主中產生,且是兼職的,不可能有太多的精力去從事業委會工作,這就出現了一個目前大多數住宅小區在運行的方式,聘請物業服務企業當管家。

您住宅小區後期的品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選對物業主管人

一個物業服務企業,承擔著幾十上百的物業服務項目,每個項目都要有個項目主管或稱經理帶著幾十號人入駐住宅小區服務,這時,項目主管的素質高低,就會很大程度地影響著小區服務品質的走向。那麼,如何選擇一個物業區域的主管人呢?其實,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業委會都是非常關注的。

您住宅小區後期的品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選對物業主管人

首先,就物業服務等級來說,一般有四至五個等級,等級不同,服務檔次不同,那麼,物業主管的條件選擇也不一樣。一般來說,前三個等級都要求物業主管要有2年以上相應任職經歷,管理員中20-30%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等等。這些基本條件,是從經驗和文化的指標上要求,相對固定。

您住宅小區後期的品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選對物業主管人

其次,就物業服務企業來說,有兩個階段的委派思路,剛入駐時,會非常注重主管人各方面的素質和能力,期望"一炮打響",給企業帶來信譽和可持續發展潛力。但時間一長,就會聽任業委會的意見,這時業委會主要領導的意見就會左右物業主管的留或調。實踐中也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這個物業主管是個善於交際和耍滑的,而業委會主要負責人又立場不堅定,可能會結上私人感情,受矇蔽。這時損失的可能是大多數業主的利益,長此下去,小區品質會逐漸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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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就業主來說,大多數業主當然希望物業管好小區,逐步提升小區品質,但當小區品質下降時,由於信息不對稱,往往只看到表象,不大會深入思考和剖析出現的問題,至多也只是發些牢騷,罵罵娘,很少有精力去研究和質詢。也有很大一部分業主工作和家庭忙,很少去關注公共事情。這些原因,會給一些善於做表面文章或者嘴巴甜的物業主管有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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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就業委會來說,如果前期幾屆業委會是按規範運行,每年實行物業招投標聘任,這時若發現物業主管不合適,整個服務質量上不去時,通過正常程序更換物業服務企業,比較順理成章。但是,若是前幾屆一直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及主管人,發現主管人不合適要更換,矛盾就會出現,難度加大,容易引起不順利的狀況。如果業委會成員自身不正派,就會被物業主管人及一部分帶有偏見的業主中傷,工作推進容易受阻。

您住宅小區後期的品質,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選對物業主管人

一個住宅小區的治理,看起來區域不大,但人多嘴雜,在純自治的領域,沒有什麼紀律約束。所以,時常聽到有人打趣地說,“能管好一個住宅小區,就能當好一個市長或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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