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審判進鄉村 提升羣衆滿意度

10月10日上午,縣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使用流動巡迴審判車到桑木鎮土河村村民委員會巡迴公開審理一起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並當庭宣判。

巡迴審判進鄉村 提升群眾滿意度

2017年5月,原告王某在被告李某位於土河村承包的辣椒基地裡做工,中午時分,王某等4人乘坐李某的電動三輪車回家吃飯,李某因操作不當導致三輪車側翻,造成李某及乘車人均受傷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李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王某在縣習水縣人民醫院治療29天,花去醫療費11422.92元。被告李某為原告墊付了2500元醫療費後便以無力賠償為由至今未對原告進行賠償,王某遂訴至法院請求被告賠償損失。

為了減輕當事人到法庭應訴的訴累和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方群眾的普法效果,承辦法官決定到土河村巡迴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同時邀請土河村村委會代表和鄉鄰一起旁聽庭審。

經庭審查明事實並主持調解,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法庭當庭判決由被告李某在15日內賠償原告損失9285.79元。法官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從判決。

一直以來,第四人民法庭把巡迴審判工作作為落實便民利民舉措、落實普法宣傳教育責任、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的重要抓手,堅持公正司法與司法便民相結合,全力為轄區群眾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