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耍泼、撕烂警服!拘留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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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

总能遇见一些“奇葩人”、“奇葩事”

前几日,冈面派出所民警在处警时

就遇到这样一个“奇葩女子”

拦路、耍泼、撕烂警服!拘留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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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9月10日早上6时许,岗面乡渡头初中炊事员刘某莲拉着刚从市场上买好的新鲜食材,准备回学校为孩子们准备一天的饭菜,走到岗面乡店背村下河背进入渡头初中必经的桥上时,发现桥上竟然被原渡头初中帮厨阿姨罗某梅、罗某青(后被解雇)两人用木棍横着拦住,刘某莲让她们二人拿开木棍放行,然而罗某梅、罗某青就是不听,眼看时间越来越晚,再不赶回去,就赶不及给孩子们做饭了,刘某莲无奈之下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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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梅、罗某青用木棍拦住路面

接到警情后,冈面派出所副所长刘杰与同事迅速赶到现场,只见罗某梅和罗某青两人坐在拦桥的木棍上玩手机,送菜的车被堵在桥上无法通行。

副所长刘杰向罗某梅、罗某青表明身份后,问她们二人因何要拦路,并劝告她们将不要做如此极端的行为,赶紧将拦在桥上的木棍拿开保障道路通行,然而,罗某梅、罗某青对民警的劝说不理不睬,经过多次劝说无效,副所长刘杰就上前将木棍拿开,罗某青没有阻拦,拿开一根木棍后,刘杰准备将罗某梅坐着的那根木棍拿开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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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罗某梅撕烂的警服

罗某梅见刘杰要将她拦路的木棍拿开,死死坐着不离开,刘杰多次劝告仍然无效,遂上前将罗某梅拉开,没想到,罗某梅突然上前,双手死死抓住刘杰的胸前警服,阻止他将拦路的木棍拿开,刘杰多次警告罗某梅,罗某梅不仅不听,反而用嘴撕咬警服,在拉扯中,刘杰的警服被撕烂,左手腕、右手指、肚子等多处被抓伤。在此情况下,刘杰与同事将罗某梅控制住,并依法将罗某梅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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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梅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违法嫌疑人罗某梅与罗某青受雇在渡头初中食堂帮厨,今年下半年,罗某梅与罗某青被负责学校餐饮的康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解雇,两人遂心生怨恨,以拦桥不让学校采购食材的车辆通过来给餐饮公司施压。

目前,罗某梅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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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梅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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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

服务一方百姓,守护一方平安

他们与群众直接面对面

他们每天都会处置

各种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

然而,有些人

无视法律尊严

无视警察权威

阻碍执法

对此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法律底线不容挑战!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捍卫者。对抗执法、暴力袭警是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和漠视,其带来的社会危害更是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底线。

公安民警一切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如对执法存有疑义,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民警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对于挑战法律权威

无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普法知识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阻碍执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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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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