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頭條」《電商法》明年落地 約束電商亂象

「商报头条」《电商法》明年落地 约束电商乱象

JBN 記者 龔瑩蕾 萬蕊報道:相比於電商的發展速度,電子商務領域的法律法規似乎沒能跟上。直到今年,首部行業性法律法規才正式出臺。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電商法》,這部震動了代購圈、微商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於9月4日出爐,將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主要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與電子商務促進和法律責任這五部分做了規定。

5年時間,歷經4次審議、3次向社會公佈法律草案,電子商務終於有了首部行業性的法律法規。7章89條內容,《電商法》讓中國電商行業有法可依。雖然具體條例仍有待商榷,但無疑,電商交易過程中的各方權益以及行業健康發展,都將有所保障,行業也將迎來新的“遊戲規則”。韓國的化妝品,澳洲的奶粉,日本的馬桶蓋,還有朋友圈裡的泰國、歐洲、美國代購,明年還有嗎?答案是:以後會受到嚴格的監管,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電子商務法》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指的是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其中,“其他網絡服務”涵蓋微商、直播等形態。這也就意味著,今後微商、代購們做生意,不是隻在微信上發發朋友圈這麼簡單了。今後微商、代購們做生意,首先,工商局進行工商登記,擁有營業執照。其次,必須依法納稅。如果賣的是食品,還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在隨機向10位網店店主諮詢開店登記、上繳稅額等問題後,僅有一位運營5年的紅酒店主表示,通過工商登記的方式進行了註冊。其餘從事代購商品、自制服裝以及出售特產的店主均表示,並未進行有關登記。《電商法》的出臺,意味著在一些問題上,賣家們經營行為的裸奔要結束了。

“剁手黨”肯定有這樣的經歷。當在網上挑選商品時,總是忍不住“貨比三家”。個人店與企業店哪個更划算?兩家店誰的信用更好?甚至翻出評價一一對比,但依然免不了掉進坑裡。經營者的信譽幾何,在網絡平臺上成了“摸不清的套路”。

除了針對微商、代購的內容,《電子商務法》還將原本許多“法外之地”納入監管,對消費者來說是一件好事兒。比如,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嚴禁“刷好評”“刪差評”,不得無故拒退押金,競價排名的商品應該註明“廣告”。

南昌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周斌表示,根據《電商法》,可見電商平臺將是今後接受監管的重點。總體來說,這部法律及時而有力,雖然仍有一些遺憾之處,但必將會對電商發展的正規化起到很強的引領作用。電商的規則時代已經到來,對電商規則、法律的瞭解將會成為各個商家新的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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