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逃亡48天的“貓娘”夫婦回國投案自首
10月15日,網紅“貓娘”被捕的消息在網上成為熱點。
在此之前,因為聲稱可以低價拿到各大品牌產品,“貓娘”一度備受推崇。鼎盛時期,其在社交網站上的粉絲量一度達到63萬,每次“上新”,都有一大群粉絲等著搶購。
5月底,有粉絲舉報稱,自己在“貓娘”店鋪內購買的名牌眼鏡是假貨,此後越來越多的“假貨指控”開始出現。5月31日,“貓娘”發微博稱遭到他人故意報復,言語中流露出自殺傾向。但不久她又刪除了這一消息,改稱願意賠償。但事實上,此時她已經購買了出國的機票,並支取了700萬現金。
7月,深圳警方委託“貓娘”家屬轉告已經潛逃出境的“貓娘”夫婦:再不回來,將申請紅色通緝令註銷其護照。7月16日,在外逃亡48天的“貓娘”夫婦回國自首。
10月15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瞭解到,“貓娘”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處於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回懟“差評”招致售假指控
15日,網友古桑(化名)發微博稱,被自己舉報銷售假貨的網紅“貓娘”,近日已被深圳龍崗警方跨國追回。消息一經發布,很快引發大量關注。
在此之前,“貓娘”已經在社交網站上消失了100多天。這對於有63萬粉絲的網紅來說,實在是有些異常。但關注她的人,對“貓娘”的失蹤卻不會太意外。
2018年1月8日,古桑在一家珠寶商的微博下留言評論稱,貓娘所售產品品質不佳,“不要買貓孃家的鑽石……她家碎鑽肉眼可見的發黃有雜質,品質真的特別低。尤其是一對比更是傷害。”在她看來,這段發佈於凌晨1時12分的“差評”,只是自己對其他消費者的善意提醒。很快,“貓娘”對這條評論作出了回應:在自己的微博發佈古桑評論的截圖。此後,古桑開始不斷收到來自“貓娘”粉絲的“問候”私信。
彼時,古桑微博粉絲幾千人,與網紅“貓娘”完全不在一個數量級。這場“口水仗”也很快以古桑的沉默告終。不料4個月後,古桑再次舊事重提。一開始她先是爆料“貓娘”拉黑顧客、辱罵粉絲,兩天後又甩出新證據稱“貓娘”店鋪所售Gentle Monster(簡稱“GM”)眼鏡系假冒產品。
一石激起千層浪,此後對於“貓娘”售假的指控越來越多。
首位被跨國追逃的網紅賣家
對於網紅售假的爆料這幾年時有出現,但差點被警方列為紅色通緝令通緝對象的,“貓娘”是第一個。
在被曝出售假後,“貓娘”於5月31日凌晨發佈長文稱,自己遭到他人故意報復,言辭中“此生的交代,願再無來生”的表述,讓不少人擔心她可能因此輕生。但在網友、網警積極聯繫各方準備施救時,“貓娘”又刪除了這篇文章,並重新發布消息稱將會積極處理退款事宜。
也就是在同一天,深圳警方開始陸續接到各地買家關於“貓娘”涉嫌售假的報案。隨後,龍崗分局開始安排警力介入對貓孃的調查。但當警方趕到“貓娘”住所時卻發現,除了保姆外,“貓娘”夫婦早已沒了身影。辦案民警調查後發現,早在5月30日,“貓娘”夫婦就已經離境前往韓國了,其銀行流水顯示,出國前“貓娘”夫婦支取了700萬現金,兩張銀行卡餘額加起來還不到1元。警方據此推斷,“貓娘”早已有出逃打算,“她說自己不會跑路時,人已經不在國內了。”
7月,辦案民警錢興意在多次嘗試後,終於打通了“貓娘”公公的電話,希望能夠通過家屬勸說讓“貓娘”回國自首。7月10日,錢興意向“貓娘”轉達了最後通牒:再不回國投案,將申請紅色通緝令註銷夫婦兩人的護照,這樣一來即使日後被抓捕回國也不能認定投案自首。
4天后,“貓娘”家人趕到派出所提交了自首申請。7月16日,在外逃亡48天的“貓娘”夫婦經泰國曼谷中轉,從日本東京搭乘航班返回深圳。落地後,兩人被立即帶往派出所。將近50公里的路程中,“貓娘”哭了一路。
一次秒殺就可收穫百萬毛利
今年35歲的“貓娘”真名為於某,出生在天津的一個普通人家。2013年,只有高中學歷的她在微博上註冊了“美Pi貓娘”賬號,開始做彩妝分享和解答,偶爾出國時也會幫人代買一些化妝品回國。通過美妝問答、為救助流浪貓的活動報銷費用等方式,“貓娘”一點一滴地積攢起了在網上的人氣。2016年,已經擁有近30萬粉絲的她,在深圳註冊了一家珠寶公司,並自創了一個名為“Hanabi”的品牌。
在很多粉絲的印象中,“貓娘”十分低調和貼心,“她會對重要粉絲噓寒問暖,生日送花、失戀送禮物,日常還營造出不賺錢、貼運費虧本為粉絲送福利抽獎的慷慨形象。”而她的丈夫則十分善於處理假貨投訴。以往,如果遇到粉絲投訴稱買到假貨,只要對方不鬧大,他們通常都會選擇賠錢賠貨、息事寧人。
回溯整起案件,錢興意說,“貓娘”的一系列操作可以稱得上是計劃周密。賣貨環節,她會先在微博發佈商品秒殺信息預告,製造飢餓營銷的氛圍。準點上貨後,刻意模糊描述所售商品、避免提及品牌。因其粉絲數量巨大,千餘眼鏡往往在幾分鐘之內就會被搶光。此後“貓娘”會迅速下架商品鏈接,以規避網店監管。除此之外,她在進貨時僅使用現金交易,所售產品快進快出不留存貨,造成執法機關取證難度極大。售假舉報鬧得人盡皆知後,“貓娘”第一時間銷燬了電腦硬盤、公司監控,並轉移尾貨、燒燬賬單、遣散員工、統一口徑,“一邊謊稱要負責到底,一邊宣稱要自殺,實際上連夜轉移上千萬財產逃往國外。”
落網後,“貓娘”供述,為了做好這筆生意,“這些年我幾乎每天只睡四五個小時,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跟他們進行感情溝通。”顯然,她的努力沒有“白費”。據警方調查,僅5月4日一天,“貓娘”就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眼鏡三千餘副,涉案金額達194萬餘元。錢興意透露,“貓娘”售假所得利潤十分可觀,“一次秒殺就有百萬元的毛利。”
10月15日,北青報記者從深圳龍崗分局瞭解到,“貓娘”已於8月19日被檢方批准逮捕。8月14日,其上游供貨商也被抓獲,據其指認,“貓娘”是知假售假。目前該案已處於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文|北京青年報 記者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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