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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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一箇中國傳統詞彙,唐顏師古《等慈寺碑》:“即傾許之人徒,收亡隋之文物。”即說明它與西來的概念“文化遺產”還不盡相同。但是“文物”到底包括什麼,與“文化遺產”有多少重疊和不同,其實現在學界也沒有統一的結論。大致說來,“文物”至少需要包括幾個關鍵要素:是切實的物質;歷史中留存下來的;具有所謂的“價值”,讓今人和後人希望其永存。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五類物質遺存,屬於《文物法》概念內的“文物”,譬如“(一)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築、石窟寺和石刻、壁畫”。當然,這並不是說不在這五類中的物質遺存就不能被稱為文物了,何況例如“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其實也是一個形容性的概念,如何判定具有極強的主觀性。實際上我們重看“文物”概念的幾個關鍵要素:“物質”比比皆是;其實存在在現在的物質都是歷史中留存下來的;最複雜也是最關鍵的,就是這個“價值”。



由此我們就可以發現,其實“價值”是一個非常見仁見智的事,國家可以認為一件東西有價值,百姓也可以認為另一件東西有價值。由此說來,就可以有“國家意義上的文物”,與“個人意義上的文物”不同情況。所以回到題主的問題,文物其實沒有必然的標準,只要有人認為它有價值,值得永存(雖然實際上我們知道,沒有物質是可以永存的),那它就可以被視作(某人眼中的)“文物”。


挖啥呢


文物是具有歷史經濟藝術價值的東西。還有古玩圈裡的和舊貨的區別。不是舊貨的開門的東西就叫做文物。開門就是很正。有點黑話的意思。避免不是古玩行的人聽。大家都能聽懂。大開門的東西。很正。好的文物有些是傳世品。有些大的東西沒人收藏的起。都是個人收的所以小的文物。還有就是不好的盜墓和考古挖掘的。都是生坑的。或者挖出來很久的熟坑的。生坑剛挖。熟坑挖了很久的。文物其實大的也不少。故宮就本身是文物。布達拉宮也是。平遙古城。也可以大小分。還有很多種分法。文物以前也叫做古物、古玩、文玩。還有著名的玩物喪志的成語。很多種稱呼。人們習慣的稱呼。大家喜歡可以關注我,阿森聊文物。互相交流學習。學海無涯。山外青山樓外樓。一山更比一山高。互相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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