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 北京共223處發放點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近日已頒佈,並將於2018年11日1日起正。今天上午,北京市交管部門發佈通告,公佈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與此同時,線上申請臨時牌照的細則流程也隨之公佈。

據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滿足廣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門共設置223處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已在“北京交警”APP研發完畢,並將於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


“超標”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 北京共223處發放點


申請臨時牌照的流程圖

背景

本市電動兩輪車總量已達400多萬輛 每年50-80萬增速

據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非機動車特別是有助力驅動裝置的非機動車數量呈快速增長態勢,截至2018年8月底,本市註冊登記的非機動車總量為94.3萬輛,其中,電動自行車91.3萬輛。此外,仍有大量未登記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在本市道路上行駛。據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統計,目前,本市電動二輪車(含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總量已達400多萬輛,且仍以每年50至80萬輛的速度增長。

9月28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將於11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規定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經登記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駛;目錄外的電動自行車,須申領臨時標識,並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為配合《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實施,針對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管理,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於今日發佈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的通告》,對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的登記和通行管理工作進行了規範。

該《辦法》共8條,主要包括適用範圍,臨時標識申領及使用的具體時限,臨時標識申領、補領、換領的相關流程等內容,並明確規定未申領臨時標識及過渡期後,違規上道路行駛的交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已經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

記者從通告中看到,明確了臨時標識發放範圍。臨時標識適用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市民可通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網->政務信息→>通知公告中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進行查詢。此外,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網和“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即將開通)也提供目錄查詢服務。

此外,通告明確了過渡期管理時限。對已經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

此外,通告明確了上道路行駛要求。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的目錄外電動自行車,應當懸掛臨時標識,並遵守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的有關規定。過渡期滿後,不得上道路行駛。

兩種方式申領:“線上申報、線下領取”、“預約辦理、現場申領”

記者看到,公佈的通告中明確了臨時標識申領時間。車輛所有人應當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向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車輛所有人有兩種方式申領臨時標識,是“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信息,經交管部門審核通過後,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二是“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即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預約申領臨時標識的時間及地點,預約成功後,到現場提交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領取臨時標識。

為保證市民能夠儘快領取到臨時標識,交管部門鼓勵車主儘量選擇“線上申報、線下領取”方式辦理,以加快辦理流程,縮短等候時間。

臨時標識樣式首次曝光 包含“京臨”二字 全市共設置223個發放點

據交管部門介紹,此次臨時標識樣式為桔黃色標識底色,上部為“京臨”二字,下部為七位阿拉伯數字,要求懸掛在車輛後部。


“超標”電動自行車申領臨時標識 北京共223處發放點


電動自行車臨時牌照樣式

據北京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滿足廣大市民上牌需求,交管部門共設置223處發放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地點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地點21處。“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已在“北京交警”APP研發完畢,並將於2018年10月31日提前一天上線接受申請和預約。據瞭解,“線上申報、線下領取”預約時間可以選擇登陸當天系統給出的可預約7天中的任意一天。

此外,北京交管部門特別提示:一是過渡期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有6個月辦理期限,在2019年4月30日前,車主均按照相關流程可到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請廣大市民合理安排時間辦理;二是對於201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正式號牌。三是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的,群眾可持身份證明並交驗車輛後,到本市任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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