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興東撲朔迷離的合同背後,是馬雲、劉強東的一場「攻守道」?

在自媒體蓬勃發展的今天,人人都是信息的傳播者,只要言之有理,也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是有目的集體行為,操縱輿論,那就恐怕要吃官司了。這不,“雙十一”的喧譁剛剛落幕,電商大佬阿里懷疑有自媒體操縱網絡輿論抹黑自己,憤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突如其來的律師追訴

11月22日晚間消息,上海瀛東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惠翔律師當天下午發表《阿里巴巴法律顧問:輿論異常操作,特向社會公佈》,文中稱在天貓雙11等大型活動前,阿里遭遇近五百個賬號在同一時間段,持續發出相關網帖超過9700多篇。作者稱出現“二選一”和“壟斷”為名的達4600餘篇。據律師公佈,每逢阿里大型活動、財報發佈、新業務啟動等時點,上述賬號就會迅速啟動:且行動一致、內容一致、風格一致,能夠在短時間內左右媒體輿論導向,誤導社會公眾——存在明顯組織化操控、規模化操作的痕跡,在極短時間內,即實現高達數百篇的全網“擴散”。

在惠翔律師刊文後不久,互聯網實驗室創始人方興東對此回應稱,互聯網實驗室訪談50多位專家學者,將陸續形成專家報告,這篇《網絡平臺“二選一”行為對平臺經濟發展的影響與對策研究》就是其中之一,旨在為我國平臺治理體系創新升級獻計獻策,希望能在全球互聯網治理中提出“中國方案”。

方興東撲朔迷離的合同背後,是馬雲、劉強東的一場“攻守道”?

(圖1)互聯網實驗室創始人方興東的發言截屏

方興東撲朔迷離的合同背後,是馬雲、劉強東的一場“攻守道”?

(圖2)互聯網實驗室創始人方興東的朋友圈

撲朔迷離的百萬合同

事件持續發酵,11月23日,微博賬號“今晚月色很美1994”,曝光一份方興東所在的互聯網實驗室與京東簽訂的合同以及《推動工商總局對天貓平臺“二選一”反壟斷立案調查項目建議書》。

合同起始就寫明: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願意在公平、誠信的基礎上,就推動政府部門對天貓平臺“二選一”進行反壟斷立案調查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協議顯示,方興東以200萬元受僱於京東,定製報告推動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天貓。合同約定,方興東負責製作3份“內參”上報多個政府部門,並負責“向政府、專家學者、意見領袖等傳播”;而京東“主要負責大眾傳播”。消息一經披露,一時間議論紛紛,各大媒體平臺紛紛轉載。同日,方興東回覆稱,網上爆出的合同並不是真的,過後將發佈相關聲明。到底合同是真是假,依然迷霧重重。

方興東撲朔迷離的合同背後,是馬雲、劉強東的一場“攻守道”?

方興東陷入漩渦。

“二選一” 你死我活的生死之爭?

究竟什麼是“二選一”?“二選一”在電商界早已不是什麼新聞了。“二選一”措施多由在市場上具有優勢地位的電商平臺提出,旨在限制或禁止商家在其他平臺做促銷,以削弱其他電商平臺的生意,擠壓競爭對手的發展空間。

比如,某商家要求參加天貓“雙十一”或者是“618”相關的促銷活動,就不能夠參加其他平臺的促銷活動了。即使已經和其他平臺達成了合作意向,只能無條件退出,否則會在流量和資源位等方面進行處罰或制裁。2013年京東舉行“618”大促,阿里以“二選一”逼迫平臺商家放棄京東的活動。

方興東撲朔迷離的合同背後,是馬雲、劉強東的一場“攻守道”?

京東也曾做過“二選一”

那麼同為電商界大佬的京東就這麼清白嗎?非也!早在2010年,為了打擊競爭對手,京東就曾要求圖書商家、出版社只能在京東和噹噹兩個中選一個平臺銷售。2013年,京東與蘇寧大打價格戰,京東就是通過“二選一”策略,讓老對手蘇寧吃盡了苦頭。今年京東618大促期間,著名互聯網品牌裂帛、七格格,紅品燈飾、世源燈飾等家裝品牌選擇不再沉默,發表聲明稱不滿京東霸權行徑,就此與京東決裂!

2015年“雙11”前夕,事態再次擴大,京東直接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當年,國家工商總局公佈的《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二選一” 消費者權益誰來保護

在電商平臺和流量為王的時代,中小電商平臺是“二選一”措施的主要打擊目標和直接受害者。由於商家不想失去在具有優勢地位的電商平臺做促銷的機會,在更大的流量面前,為了生存,往往只能被迫接受霸王條款,關閉在其他平臺上的店鋪。

然而這中間受傷的又何止是其他電商平臺,消費者作為下游,在平臺高度壟斷的格局下,消費者逃脫不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下場,平臺之爭最終受傷的必然是消費者。

方興東撲朔迷離的合同背後,是馬雲、劉強東的一場“攻守道”?

馬雲旗下阿里巴巴法律顧問發起訟訴。

眾所周知,良性的市場競爭有利於新科技、新技術不斷湧現,有利於提升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最終受益的是消費者;在壟斷平臺面前,別無選擇,只能無奈的接受。反之,如果不加限制的惡性競爭,形成一家獨大的壟斷格局,商家失去了創新和提升質量和服務的動力,最終受傷的必然是消費者。

這幾年,每到電商大促,各方拼得“你死我活”,京東與阿里“二選一”的口水戰就一直在上演,這次新媒體抹黑事件就是雙方鬥法的升級版。儘管有國家相關規定的執法依據,但是從目前來看,《暫行規定》的執行效果未達預期,“二選一”造成的市場混亂還在延續並有升級態勢,相關完善立法、強化執法的工作亟待加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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