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家畜肉類品入境,一律擬罰1.5萬

携带家畜肉类品入境,一律拟罚1.5万

携带家畜肉类品入境,一律拟罚1.5万
携带家畜肉类品入境,一律拟罚1.5万携带家畜肉类品入境,一律拟罚1.5万

防堵非洲豬瘟疫情,農委會防檢局與關務署查緝違規攜帶肉品入臺,統計上週8日至14日,自中國大陸攜帶未煮熟豬肉產品入境共6件,皆處以最高額1萬5千元罰鍰。並且,考量違規案例沒有緩和跡象,防檢局擬於近日提高罰鍰,未來攜帶家畜肉類產品入境,無論生、熟,一律開罰最高額度1萬5千元。

防檢局指出,上週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未煮熟豬肉品入境,包括松山機場查獲香腸、福州丸、絞肉、肉燕等肉製品共5件,均為臺灣籍旅客,小港機場查獲香腸1件,為大陸籍旅客,皆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1萬5千元。

並且,統計自9月起至今,違規攜帶中國大陸豬肉產品案件共181件,裁罰最高額1萬5千元者累計達25件,其餘皆均裁罰3千元。

防檢局動物防疫組組長彭明興表示,考量自加強邊境查緝以來,違規攜帶肉品案件仍層出不窮,近日擬將所有違規自非洲豬瘟及口蹄疫疫區國家(如中國大陸、韓國、東南亞各國等),攜帶家畜豬、牛、羊肉品入境者,不論生、熟,一律開罰1萬5千元,以杜絕不法。他說,新罰則已進入行政作業,這兩天就會實施。

防檢局並表示,研析裁罰樣態,違規者以入籍我國之大陸人士比例較高,防檢局已製作宣導單張,請各航空公司於機場櫃檯發送中國大陸旅客,提醒切勿觸法。防檢局亦持續採樣違規肉品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至今已檢驗228件,結果均為陰性,未帶有非洲豬瘟病毒。

另外,中國大陸天津市12日首度爆出非洲豬瘟疫情,迄今疫情已擴及9個省/區/市,共37例,仍持續增加並擴大範圍,防檢局提醒國人,防範疫情仍須嚴陣以待。

携带家畜肉类品入境,一律拟罚1.5万


分享到:


相關文章: